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3年度簡字第66號原 告 洪英勳被 告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代 表 人 何啟功訴訟代理人 巫靜宜訴訟代理人 楊博順上列當事人間醫事檢驗師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辯論,並另行指定期日審理。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14 日 行政訴訟庭法 官 林俊寬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14 日 書記官 邱秋珍裁判案由:醫事檢驗師法裁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14-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