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5年度簡更(二)字第10號原 告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業部代 表 人 黃順發訴訟代理人 梁志偉律師被 告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代 表 人 蔡孟裕訴訟代理人 李俊儒訴訟代理人 李惠森上列當事人間空氣汙染防制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辯論,並另擇期審理。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4 月 19 日
行政訴訟庭 法 官 吳文婷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4 月 26 日
書記官 鄒秀珍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5年度簡更(二)字第10號原 告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事業部代 表 人 黃順發訴訟代理人 梁志偉律師被 告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代 表 人 蔡孟裕訴訟代理人 李俊儒訴訟代理人 李惠森上列當事人間空氣汙染防制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辯論,並另擇期審理。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4 月 19 日
行政訴訟庭 法 官 吳文婷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4 月 26 日
書記官 鄒秀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