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7年度簡字第65號原 告 余威槿被 告 高雄市政府農業局代 表 人 吳芳銘訴訟代理人 吳國成上列當事人間因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08年5月14日言詞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4 日
行政訴訟庭 法 官 吳文婷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4 日
書記官 洪嘉慧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7年度簡字第65號原 告 余威槿被 告 高雄市政府農業局代 表 人 吳芳銘訴訟代理人 吳國成上列當事人間因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08年5月14日言詞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4 日
行政訴訟庭 法 官 吳文婷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4 日
書記官 洪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