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7 年簡字第 90 號裁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7年度簡字第90號原 告 水上國際有限公司代 表 人 林宗雅上列原告因與被告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間追繳貨價事件,提起行政訴訟,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第2項規定,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2,000元,未據原告繳納,致有程式上之欠缺,茲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本件訴訟,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11 日

行政訴訟庭 法 官 吳文婷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11 日

書記官 洪嘉慧

裁判案由:追繳貨價
裁判日期:2019-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