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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0 年簡字第 73 號裁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110年度簡字第73號原 告 郭家憲被 告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代 表 人 黃志中上列當事人間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事件,原告不服如附表所示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理 由

一、按當事人提起撤銷訴訟,應先經合法訴願程序為前提,此觀行政訴訟法第4條之規定甚明。次按「訴狀內宜記載適用程序上有關事項、證據方法及其他準備言詞辯論之事項;其經訴願程序者,並附具決定書。」、「原告之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行政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審判長應定期間先命補正:10、起訴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為同法第105條第2項、第107條第1項第10款所明定。再按「(第1項)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30日內為之。(第3項)訴願之提起,以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收受訴願書之日期為準。」、「訴願人不在受理訴願機關所在地居住者,計算法定期間,應扣除其在途期間。」、「期間之計算,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民法之規。」、「訴願事件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為不受理之決定:2、提起訴願逾法定期間或未於訴願法第57條所定期間內補送訴願書者。」訴願法第14條第1項、第3項、第16條第1項前段、第17條、第77條第2款亦分別定有明文。據上,未附具訴願決定書以證明已踐行訴願程序者,即屬起訴不合法,經審判長定期間命補正仍不補正,或訴願逾期即未經合法之訴願程序,進而提起撤銷訴訟,不合提起撤銷訴訟須經合法訴願之前置要件,又不能補正,均應依行政訴訟法第107條第1項第10款裁定駁回之。

二、次按「(第2項)期間以日、星期、月或年計算者,其始日不計算在內。但法律規定即日起算者,不在此限。(第4項)期間之末日為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以該日之次日為期間之末日;期間之末日為星期六者,以其次星期一上午為期間末日。」、「送達由行政機關自行或交由郵政機關送達。」、「送達,於應受送達人之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為之。」、「於應送達處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受雇人或應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第1項)送達,不能依前2條規定為之者,得將文書寄存送達地之地方自治或警察機關,並作送達通知書兩份,一份黏貼於應受送達人住居所、事務所、營業所或其就業處所門首,另一份交由鄰居轉交或置於該送達處所信箱或其他適當位置,以為送達。(第2項)前項情形,由郵政機關為送達者,得將文書寄存於送達地之郵政機關。」行政程序法第48條第2項、第4項、第68條第1項、第72條第1項前段、第73條第1項、第74條第1項、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是依前開規定所為之寄存送達,無論應受送達人實際上於何時受領文書,均以寄存之日,視為合法送達之日,而發生送達之效力(司法院釋字第667、797號解釋意旨參照)。

三、經查:㈠附表編號1至5所示之處分部分,雖據原告提起訴願在案(本

院卷第153頁,案號詳附表同編號訴願決定欄所示),但均因逾期提起訴願,遭訴願機關決定訴願不受理,詳述如下:⑴查附表編號1至2所示之處分係分別於民國109年7月10日、109

年10月16日送達至原告之戶籍地即住所地(即高雄市○○區○○街00巷0號),因郵務人員未獲會晤原告本人,亦無受領文書之同居人、受雇人或應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乃製作送達通知書2份,1份黏貼於送達處所之門首,另1份置於送達處所信箱或其他適當位置,並將附表編號1至2所示之處分寄存於送達地之高雄96支局(即鳳山郵局),有送達證書附卷可稽(附表編號1至2所示「行政執行」欄卷宗第11頁、第9頁)。揆諸前揭說明,無論應受送達人即原告實際上於何時受領文書,均應以寄存之日(即109年7月10日、109年10月16日)視為收受送達之日期,而發生送達效力。是原告提起訴願之期間,應自翌日109年7月11日、109年10月17日起算。又原告住所地為高雄市鳳山區,依訴願扣除在途期間辦法第2條之規定,應扣除在途期間2日,則其訴願期間應至109年8月11日(星期二)、109年11月17日(星期二)屆滿,附表編號1至2所示之處分即告確定,不得再行訴願。然原告卻遲至110年5月27日始提起訴願(參見本院卷第157至158頁下方訴願決定書內容),原告顯已逾法定不變期間,始行提起訴願至明。是訴願機關即高雄市政府以其提起訴願逾期為由,決定訴願不受理(即附表編號1至2所示訴願決定),並無不合。

⑵再查附表編號3至5所示之處分係分別於109年10月23日、109

年10月23日、109年11月10日送達至原告之商行(即富騰企業行)登記地址(即高雄市○○區○○○街000號3樓),因郵務人員未獲會晤原告本人,亦無受領文書之同居人、受雇人或應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乃製作送達通知書2份,1份黏貼於送達處所之門首,另1份置於送達處所信箱或其他適當位置,並將附表編號3至5所示之處分寄存於送達地之高雄145支局(即燕巢郵局),有送達證書附卷可稽(附表編號3至5所示「行政執行」欄卷宗第11頁、第23頁、第35頁)。又富騰企業行為獨資商號,負責人為原告,登記地址於110年8月27日由「高雄市○○區○○○街000號3樓」變更為「高雄市○○區○○街00巷0號」,有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及台灣公司網網頁查詢附卷足憑。揆諸前揭說明,無論應受送達人即原告實際上於何時受領文書,均應以寄存之日(即109年10月23日、109年10月23日、109年11月10日)視為收受送達之日期,而發生送達效力。是原告提起訴願之期間,應自翌日109年10月24日、109年10月24日、109年11月11日起算。又原告營業所在地為高雄市燕巢區,依訴願扣除在途期間辦法第2條之規定,應扣除在途期間2日,則其訴願期間原應至109年11月14日(星期六)、109年11月14日(星期六)、109年12月12日(星期六)屆滿,惟因該日為星期六,故順延至109年11月16日(星期一)、109年11月16日(星期一)、109年12月14日(星期一)屆滿,附表編號3至5所示之處分即告確定,不得再行訴願。然原告卻遲至110年5月27日始提起訴願(參見本院卷第157至158頁下方訴願決定書內容),原告顯已逾法定不變期間,始行提起訴願至明。是訴願機關即高雄市政府以其提起訴願逾期為由,決定訴願不受理(即附表編號3至5所示訴願決定),並無不合。

⑶綜上,本件訴願既逾期提起,未經合法訴願程序,原告就附

表編號1至5所示之處分及訴願決定提起本件撤銷訴訟,即屬不備起訴要件,自為法所不許,應予駁回。又原告起訴既不合法,其實體法上之主張自無庸審酌,併此敘明。

㈡就附表編號6所示之處分部分:

查原告起訴時未檢附訴願決定書,經本院於111年1月5日調查證據程序時當庭命原告於5日內補正,惟原告並未遵期提出補正,此有本院111年1月5日調查證據筆錄、111年7月28日電話紀錄及111年8月1日電話紀錄等在卷可稽。是原告之起訴程式於法不合,應予駁回。又原告起訴既不合法,其實體法上之主張自無庸審酌,併此敘明。

四、依行政訴訟法第236條、第107條第1項第10款、第98條第1項、第104條、民事訴訟法第95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3 日

行政訴訟庭 法 官 吳文婷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按他造人數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3 日

書記官 洪嘉慧附表:

編號 訴願決定 (民國) 原處分 (民國) 違規事實 (民國) 裁處依據 裁罰內容 (新臺幣) 行政執行 1 高雄市政府110年7月23日高市府法訴字第11030531400號 109年7月7日高市衛藥字第10936722700號 (一)受裁處人郭家憲以會員帳號「73464」於露天拍賣網站刊登產品名稱及廣告内容如下: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0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 罰鍰80,000元 1.網址1.https://goods.ruten.com.tw/item/show?00000000000000,網頁下載日期:109年4月7日,刊登「whitepixie熊 貓眼霜 眼袋 浮腫 滋潤 眼紋 彈力肌膚 乾燥 魚尾紋 修護 眼周 舒壓 透潤 細紋 黑眼圈」(案件編號:109W4422)化粧品廣告,内容刊載:「…眼袋 浮腫 眼紋 魚尾紋 細紋 黑眼圈…去黑眼圈…防止色素沉殿…促進血液循環…」等誇大詞句。 2.網址2.https://goods.ruten.com.tw/item/show?00000000000000&source=recommender,網頁下載日期:109年4月13日,刊登「@貨比三家不吃虧@ Xhekpon Crema西班牙膠原蛋白頸紋霜40ml 淡化細紋 紋路霜 除紋霜 范爺推薦」(案件編號:109W4423)化粧品廣告,内容刊載:「…淡化細紋…除紋…能刺激深層皮膚細胞更替…有助於解決皮膚鬆弛現象…」等誇大詞句。 3.網址3.https://goods.ruten.com.tw/item/show?00000000000000,網頁下載日期:109年4月14日,刊登「@貨比三家不吃虧@ ABOUT ME 檸檬喚膚排污按摩霜 換膚 去黃神器 明亮 美白 膏祛黃 去角質 嫩白 乳液 暗沉」(案件編號:109W4424)化粧品廣告,内容刊載:「…換膚去黃神器…」等誇大詞句。 (二)上述3件化粧品廣告,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案經臺東縣衛生局109年6月9日東衛食藥字第1090017918號函移本局後續處辦。 2 同上 109年10月15日高市衛藥字第10940125100號 查受裁處人郭家憲未具藥商資格,擅自於蝦皮購物網站(網址:https://shopee.tw/sonic-pic-牙結石去除器-電動-潔牙器-抛光-震動-美牙儀-接牙結石-LED燈-牙齒美白器-渣-卡牙缝-塞住-摳-i.0000000.0000000000,賣家帳號:aryl019,網頁下載日期:109年7月16日)刊登販售「sonic pic 牙結石去除器 電動 潔牙器 拋光 震動 美牙儀 祛牙結石 LED燈 牙齒美白器 渣 卡牙縫 塞住 摳」醫療器材,涉違反藥事法規定,案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9年9月26日FDA南字第1092951260號函移本局後續處辦。 藥事法第27條第1項、第92條第1項 罰鍰30,000元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110年度藥事罰字第00000000號 3 同上 109年10月19日高市衛藥字第10940083500號 受裁處機構富騰企業行(負責人:郭家憲)於露天拍賣網站(帳號:terryyy0000,網址:https://goods.ruten.com.tw/item/show?00000000000000,下載日期:109年4月16日),刊登「「arko 身體乳噴霧 體膜 綿羊 馬油 清爽乾性 土耳其 淡香 腿部 舒緩 喚膚 排污 換膚 祛黃 嫩白 乳液 淨化」化粧品廣告,内容刊載:「…換膚…」」此誇大詞句,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案經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以109年6月19日新北衛食字第1091097266號號函移本局辦理。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0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 罰鍰40,000元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110年度化妝罰執字第00000000〜00000000號 4 同上 109年10月19日高市衛藥字第10940084400號 受裁處機構富騰企業行(負責人:郭家憲)於Yahoo奇摩超級商城網站(帳號:貨比三家,網址:https://tw.mall.yahoo.com/item/PUPA-豐胸霜-增大-胸部美容-堅挺美胸霜-胸精-罩杯-CP-Z0000000000000,下載日期:109年6月9日),刊登「「PUPA 豐胸霜 增大 胸部美容 堅挺 美胸霜 胸精 罩杯CPU升級 視覺 漂亮 挺 低胸 露胸 身體 痩身」化粧品廣告,内容刊載:「…義大利 PUPA 豐胸霜 胸部 按摩增大 胸部乳房下垂 立挺 豐滿 曲線 豐乳房 疏通 改善 推拿…」」此誇大詞句,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案經臺南市政府衛生局以109年7月27日南市衛食藥字第1090123596B號函移本局辦理。 同上 罰鍰40,000元 同上 5 同上 109年11月4日高市衛藥字第10940787000號 受裁處機構富騰企業行(負責人:郭家憲)於Yahoo奇摩超級商城網站(帳號:貨比三家,網址:https://tw.mall.yahoo.com/item/德國-balea-橘皮霜-角質代謝-煥采-護膚-美體調理霜-凝-Z0000000000000,下載日期:109年8月5日),刊登「德國 balea 橘皮霜 角質代謝 煥采 護膚美體調理霜 凝膠按摩霜 肌肉 腰 肚子 手臂 產後」化粧品廣告,内容刊載:「橘皮霜、纖體」等誇大詞句,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案經花蓮縣衛生局以109年8月10日花衛食藥毒字第1090023061號函移本局辦理。 同上 罰鍰40,000元 同上 6 無 110年3月17日高市衛藥字第11032146400號 (一)受裁處人郭家憲以會員帳號「aryl019」於蝦皮購物網站刊登之化粧品產品如下: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5條第1項、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6條第1項、行政罰法第24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23條第1項 罰鍰12,000元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110年度醫療罰執字第00000000號 1.網址1.https://shopee.tw/%E8%B2%A8%E6%AF%94%E4%B8%89%E5%AE%B6%E4%B8%8D%E5%90%83%E8%99%A7-whitelight%E7%BE%8E%E5%9C%8B%E9%80%B2%E5%8F%A3-%E7%89%99%E9%BD%92-%E7%BE%8E%E7%99%BD-%E8%B2%BC%E7%89%87-%E7m8E%E7%99%BD%E6%A3%92%E9%BD%92%E9%80%9F%E7%99%BD-%E4%BA%AE%E7%99%BD-%E7%BE%8E%E7%99%BD%E7%87%88%E9%83%AD%E9%9B%AA%E8%8A%99-%E7%BE%8E%E7%99%BD%E7%AD%86-%E8%AE%8A%E9%BB%83-i.0000000.000000000,網頁下載日期:108年11月18日,刊登販售「@貨比三家不吃虧@ whitelight 美國進口牙齒美白貼片美白棒齒速白亮白美白燈郭雪芙美白筆變黃」化粒品產品。 2.網址2.https://shopee.tw/-%E8%B2%A8%E6%AF%94MB8%89%E5%AE%B6%E4%B8%8D%E5%90%83%E8%99%A7-dazzling-white-%E7%89%99%E9%BD%92-%E7%BE%8E%E7%99%BD%E7%AD%86-%E7%BE%8E%E7%99%BD%E8%B2%BC%E7%89%87-%E7%BE%8E%E7%99%BD%E5%84%80-%E7%BE%8E%E7%99%BD%E6%A3%92%E5%A5%B3%E4%BA%BA%E6%88%91%E6%9C%80%E5%A4%A7-%E4%BA%AE%E7%99%BD%E6%8B%8B%E5%85%89%E5%99%A8-i.0000000.000000000,網頁下載日期:108年11月18日,刊登販售「@貨比三家不吃虧@ dazzlingwhite 牙齒美白筆美白貼片美白儀美白棒女人我最大亮白拋光器」化粒品產品。 (二)上述2件未經核准輸入之特定用途化粧品且產品外包裝未有中文標示,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及化粧品衛生管理 條例,案經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9年11月3日北市衛食藥字第10930907292號函暨新北市政府衛生局110年3月9日新北衛食字第1100419253號函移本局後續處辦。 小計 罰鍰24,2000元

裁判日期:2022-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