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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0 年簡字第 4994 號刑事判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0年度簡字第4994號聲 請 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邱育誠上列被告因毀棄損壞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0年度偵字第22254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邱育誠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叁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鐵槌壹支,沒收。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除犯罪事實一、倒數第2 行「致令該廠房3片玻璃破碎不堪使用」應補充為「致令該廠房3片玻璃破碎不堪使用(價值約為新臺幣【下同】8,000 元)」;證據部分另補充「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刑案現場測繪圖、扣押物品清單」外,餘均引用如附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

二、按刑法第354 條之毀損罪,以使所毀損之物,失其全部或一部之效用為構成要件。所謂「毀棄」,係指根本毀滅物之存在;「損壞」則謂損害破壞,使物之外形發生重大變化,使其效用全部或一部喪失之意;「致令不堪用」乃係行為人以毀棄、損壞以外之其他方法,雖未毀損原物,然業使其物之效用嚴重減損或喪失而達不復使用之程度。經查,被告邱育誠持鐵鎚擲向公司廠房之玻璃之行為,致使上開之物效用全部或一部喪失,足見其前揭行為,已該當於損壞之要件無訛,而該當於刑法毀損罪之構成要件。是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54 條之毀損他人物品罪。爰審酌被告任意毀損告訴人膠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科分公司之財物,造成告訴人財產上之損害,顯乏尊重他人財產權之觀念,所為實不足取,惟念其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復參被告尚未與告訴人和解,賠償告訴人之損失,並考量被告高職肄業之智識程度、小康之生活狀況、犯罪之動機、目的及所造成之損害等一切具體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併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示懲儆。扣案之鐵槌1 支,為被告所有,且為供其犯罪所用之物,業據被告自承在卷,爰依刑法第38條第1項第2款、第3項前段之規定,宣告沒收。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0條第1 項、第454條第2項,刑法第354條、第41條第1項前段、第38條第1項第2款,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第1項、第2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2 日

刑事第三庭 法 官 陳奕帆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2 日

書記官 張義龍附錄本判決論罪之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54條(毀損器物罪)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 百元以下罰金。

附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0年度偵字第22254號被 告 邱育誠 男 38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高雄市○○區○○路二段339之5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毀損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邱育誠因與膠原科技股份公司南科分公司(下稱膠原公司)間有工程糾紛,因而心生不滿,竟基於毀損之犯意,於民國100年7月25日15時許,持鐵鎚擲向位在高雄市路○區路科二路65號2樓之膠原公司廠房,致令該廠房3片玻璃破碎不堪使用,足生損害於膠原公司,並當場查扣上開鐵鎚1支。

三、案經膠原公司訴由保二總隊第四大隊第二中隊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邱育誠於警詢時及偵查中坦承不諱,核與告訴代理人蕭欽應、證人林郁盛於警詢時之指訴、證述情節相符,並有扣案之鐵鎚1支及現場照片可資佐證,是被告之自白核與事實相符,應堪採信,其罪嫌堪以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54條之毀損罪嫌。扣案之鐵鎚1支為被告所有,且係供犯本件犯罪所用之物,請依刑法第38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宣告沒收。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此 致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中 華 民 國 10 年 8 月 18 日

檢 察 官 陳文哲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24 日

書 記 官所犯法條:中華民國刑法第354條(毀損器物罪)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5 百元以下罰金。

附記事項:本件係依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序辦理,法院簡易庭得不傳喚被告、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被告、被害人、告訴人等對告訴乃論案件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回告訴或對非告訴乃論案件認有受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時,請即另以書狀向簡易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

裁判案由:毀棄損壞
裁判日期:2011-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