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
104年度附民字第115號原 告 林芷慧被 告 吳婷婷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本院104 年度易字第235 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本院於中華民國104 年8月12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參萬元及自民國一零四年一月二十三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利息。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本判決第一項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參萬元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主張:被告吳婷婷在原告林芷慧申設之LINE主頁動態消息欄寫如附表所示不堪入目之言詞,供不特定多數人點閱瀏覽,散布於眾,致原告身心嚴重受創,原參加之社團即高雄市紅帽會、百合獅子會也都不敢參加,親朋好友以異樣眼光鄙視,父母不諒解,男友亦因而離去,原告顧及年邁父母及年幼無人撫養之姪子、姪女始未自殺,原告精神受到嚴重創傷,受有名譽及精神損害新臺幣(下同)60萬元。爰提起本件訴訟等情,並聲明:(一)被告應給付原告60萬元。(二)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二、被告則以:被告指摘傳述原告係「小三」、「整容」、「妨害婚姻及家庭」等均與實情相符,且本件起因是原告意圖介入被告之婚姻及家庭,被告多次制止未果始撰寫張貼附表所示文字,主觀上係為阻止原告再為妨害家庭之行為,並無誹謗之故意。被告所發表言論屬真實,且為適當之評論,難認須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又被告行為雖有不當,但原告所受名譽損害甚微,且肇因於原告介入被告家庭,被告身為家庭主婦,無收入亦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積極與原告洽商和解,惟因原告請求金額過高而未果。再者,於被告發表該等文字後,原告仍多次出遊、參加各式聚會及社團、購物,顯見其生活並未受影響,且經濟狀況富裕,並無原告所稱須扶養家庭而經濟困窘之情事,原告請求金額顯然過高等語置辯,並聲明:(一)原告之訴駁回。(二)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免為假執行。
三、本院得心證理由:㈠按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
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前項請求之範圍,依民法之規定。附帶民事訴訟之判決,應以刑事訴訟判決所認定之事實為據,刑事訴訟法第487 條、第500 條前段分別定有明文。查本件兩造爭執之事實,業經本院以104 年度易字第235 號判決認定事實如下:被告與原告前為朋友,因故產生嫌隙而對原告不滿,竟基於意圖散布於眾,以文字指摘足以毀損原告名譽之事之接續犯意,自民國103 年3 月12日下午4 時1 分許起至同日下午6 時8 分許,在其位於高雄市○○區○○街○○號9 樓之1 住處,利用其門號0000-000000 號行動電話內之Line通訊軟體,以暱稱「jenny 」之名義,在原告所持用0000-000000 號行動電話門號所申設Line、暱稱「小慧coco」之主頁動態消息欄內,公然發表如附表所示之文字,供經原告設為Line朋友之特定多數人點閱瀏覽,而指摘、傳述足以貶抑原告名譽之事。從而,參諸前揭規定,本件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應以上開刑事判決認定之事實為據,是原告主張權利受到侵害,請求被告依民法第195 條之規定賠償所受損害,自屬有據。
㈡按慰藉金之賠償須以人格權遭遇侵害,使精神上受有痛苦為
必要,其核給之標準固與財產上損害之計算不同,然非不可斟酌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之數額(最高法院51年臺上字第223 號判例意旨參照)。查原告現年43歲,學歷為高職畢業,曾從事會計、百貨公司專櫃小姐、醫美等工作,平均月收入5 至6 萬元,惟自稱因本案身心受創致目前無業,另稱須扶養雙親(父親現任管理員,母親另從事資源回收工作)及分別為16歲、14歲之姪女、姪子,現已婚無子,配偶務農;案發前曾參加媚登國際紅帽會、百合會、山水會等社會團體;其於101 年、102 年收入總額分別為10萬1,236 元、1 萬5,512 元,名下有土地、房屋各一筆、汽車一輛,另持有股票等。被告則為33歲,大學畢業,曾從事百貨公司專櫃小姐、花店、美容等工作,平均月收入3 至4 萬元,婚後為家庭主婦無收入始學作指甲彩繪,目前無子女,亦無須扶養他人,未曾參加社會團體,於101年、102 年均無收入,名下僅有汽車一輛,無其他財產,另自稱積欠卡債約40至50萬元等情,除據兩造供述在卷外(見本院104 年度附民字第115 號卷頁2 、18至19、32反至33、43反),並有兩造之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各1份、原告提出之高雄市媚登國際紅帽會年鑑封面、活動照片及通訊錄影本、戶口名簿影本各1 份在卷可參(見同上卷頁11至16、21至25)。本院審酌兩造上開身分、資力,及被告係認原告意圖介入被告婚姻、勾引被告配偶始為本件犯行之動機;兼衡被告在原告所申設Line之主頁動態消息欄內,張貼附表所示文字,通篇不斷指責原告係不要臉之小三、靠整型勾引他人配偶、破壞他人家庭及婚姻、不知羞恥等,足使閱覽者對原告產生負面評價,對原告名譽權侵害程度非微,犯後尚以行動電話傳送簡訊要求原告撤回刑事告訴,否則欲聯絡記者友人採訪原告先前交往之已婚男性及其配偶,有原告提出之簡訊翻拍照片影本1 份可參(見同上卷頁41),對原告傷害更深;另考量被告發表附表所示文字後,原告仍正常出遊、參加社團活動,有被告提出之擷取自原告臉書畫面翻拍照片8 張足憑(見同上卷頁38至38反),則被告主張原告生活受影響程度尚非甚鉅乙節,尚非全然無據。準此,綜合考量上述兩造之年齡、身分、地位、學歷、經濟能力、原告精神上所受傷害之痛苦程度及被告事後態度等一切情狀,認原告請求被告賠償精神上損害以3 萬元為適當,逾此部分之請求,尚屬無據。從而,本件原告在請求被告給付3 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即104 年1 月23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之範圍內,為有理由,應予准許,逾此範圍之請求,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四、假執行部分:原告勝訴部分未逾50萬元,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91 條第10款規定準用民事訴訟法第389 條第1 項第5 款之規定,依職權宣告假執行。原告敗訴部分,其假執行聲請失所附麗,應予駁回。另被告陳明若受不利判決願供擔保免為假執行,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91 條第10款準用民事訴訟法第392 條第2 項規定,酌定相當之擔保金額宣告之。
五、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或舉證,經審酌後,認與判決結果不生影響,爰不逐一論列,併此敘明。
六、訴訟費用負擔部分:本件係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無庸徵收裁判費,且訴訟費用之核定屬法院職權事項,無庸就此而為准駁,附此敘明。
七、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一部有理由、一部無理由,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2 條、第491 條第10款,民事訴訟法第389條第1 項第5 款、第392 條第2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9 月 11 日
刑事第十二庭法 官 毛妍懿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如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9 月 11 日
書記官 林昭吟附表:
┌─┬──────┬───────────────────┬─────┐│編│發表時間 │發表內容 │出處 ││號│ │ │ │├─┼──────┼───────────────────┼─────┤│1 │103 年3 月12│你這愛四處勾引別人老公的小三、哪知道什│警卷頁16 ││ │日下午4 時1 │麼叫廉恥啊!當然不在意別人怎麼說你 │ ││ │分許 │ │ │├─┼──────┼───────────────────┼─────┤│2 │同日下午4 時│自己當小三想丟臉不打緊、不要連小孩的照│警卷頁16 ││ │2 分許 │片都po. 你想讓全世界知道她的姑姑是個四│ ││ │ │處勾引別人丈夫的小三嗎 │ │├─┼──────┼───────────────────┼─────┤│3 │同日下午4 時│靠整型四處勾引別人丈夫的小三、你再得意│警卷頁17 ││ │4 分許 │啊!早晚你會再被打第二次 │ │├─┼──────┼───────────────────┼─────┤│4 │同日下午4 時│四處勾引別人丈夫的小三、就該安份躲起來│警卷頁17、││ │6 分許 │、否則人人喊打 │調偵二卷頁││ │ │ │18 │├─┼──────┼───────────────────┼─────┤│5 │同日下午4 時│你是真的該懺悔了,破壞別人家庭不要臉的│警卷頁18、││ │7 分許 │小三 │調偵二卷頁││ │ │ │18 │├─┼──────┼───────────────────┼─────┤│6 │同日下午4 時│沒見過有小三像你這麼厚臉皮的 │警卷頁18、││ │8 分許 │ │調偵二卷頁││ │ │ │19 │├─┼──────┼───────────────────┼─────┤│7 │同日下午4 時│你的幸福就是破壞別人的家庭、小三有什麼│警卷頁19、││ │9 分許 │資格跟人談什麼幸福 │調偵二卷頁││ │ │ │19 │├─┼──────┼───────────────────┼─────┤│8 │同日下午4 時│四處勾引別人丈夫的小三、給我滾進去你小│警卷頁19、││ │11分許 │三的洞去、不要出來破壞別人家庭 │調偵二卷頁││ │ │ │20 │├─┼──────┼───────────────────┼─────┤│9 │同日下午4 時│破壞別人家庭當小三、靠別人老公賺錢給你│警卷頁20、││ │12分許 │、你當然花的不痛不癢 │調偵二卷頁││ │ │ │20 │├─┼──────┼───────────────────┼─────┤│10│同日下午4 時│小三、、別以為整型就可以破壞更多家庭、│警卷頁20、││ │13分許 │會有報應的 │調偵二卷頁││ │ │ │21 │├─┼──────┼───────────────────┼─────┤│11│同日下午4 時│小三你被甩是應該的,大老婆獲勝 │警卷頁21、││ │14分許 │ │調偵二卷頁││ │ │ │21 │├─┼──────┼───────────────────┼─────┤│12│同日下午4 時│小三、年節人家都回去陪大老婆了,誰要去│警卷頁21、││ │15分許 │陪你這小三 │調偵二卷頁││ │ │ │22 │├─┼──────┼───────────────────┼─────┤│13│同日下午4 時│當小三的人還敢大言不慚說什麼心安理得喔│警卷頁22、││ │15分許 │!小心被雷劈 │調偵二卷頁││ │ │ │22 │├─┼──────┼───────────────────┼─────┤│14│同日下午4 時│破壞別人家庭的小三、別以為整型就可以成│警卷頁22、││ │17分許 │為正宮娘娘 │調偵二卷頁││ │ │ │23 │├─┼──────┼───────────────────┼─────┤│15│同日下午4 時│那你這個小三、是不是也活太長了 │警卷頁23、││ │17分許 │ │調偵二卷頁││ │ │ │23 │├─┼──────┼───────────────────┼─────┤│16│同日下午4 時│誰叫你要去當破壞別人家庭的小三、當然自│警卷頁23、││ │19分許 │己要巴結!我要組大老婆俱樂部來攻打你這│調偵二卷頁││ │ │四處破壞別人家庭的小三 │24 │├─┼──────┼───────────────────┼─────┤│17│同日下午4 時│小三就是小三、就算名牌加身也是遭人唾棄│警卷頁24、││ │21分許 │、沒人看的起你 │調偵二卷頁││ │ │ │24 │├─┼──────┼───────────────────┼─────┤│18│同日下午4 時│虛偽、那你又怎能那麼不知廉恥四處破壞別│警卷頁24、││ │22分許 │人家庭當小三 │調偵二卷頁││ │ │ │25 │├─┼──────┼───────────────────┼─────┤│19│同日下午4 時│小三、、我要把你的照片po到反小三網站、│警卷頁25、││ │23分許 │讓你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調偵二卷頁││ │ │ │25 │├─┼──────┼───────────────────┼─────┤│20│同日下午4 時│小三你有什麼資格和人家說愛!你只會破壞│警卷頁25、││ │25分許 │別人家庭 │調偵二卷頁││ │ │ │26 │├─┼──────┼───────────────────┼─────┤│21│同日下午4 時│小三、、、反小三的大老婆們、打死小三 │調偵二卷頁││ │26分許 │ │26 │├─┼──────┼───────────────────┼─────┤│22│同日下午4 時│四處勾引別人丈夫的小三、小心哪天被打都│警卷頁26、││ │27分許 │找不到兇手 │調偵二卷頁││ │ │ │27 │├─┼──────┼───────────────────┼─────┤│23│同日下午4 時│破壞別人家庭的小三、我要把你的事昭告天│警卷頁26、││ │28分許 │下、看你這小三還怎麼個得意 │調偵二卷頁││ │ │ │27 │├─┼──────┼───────────────────┼─────┤│24│同日下午4 時│小三、破壞別人家庭的傢伙,給我躲起來 │警卷頁27、││ │29分許 │ │調偵二卷頁││ │ │ │28 │├─┼──────┼───────────────────┼─────┤│25│同日下午4 時│自己不知廉恥當小三就算了、你想讓大老婆│警卷頁27 ││ │31分許 │幫去她讓大家都知道她的姑姑是小三嗎 │ │├─┼──────┼───────────────────┼─────┤│26│同日下午4 時│小三、、、你的報應就快到了 │警卷頁28、││ │31分許 │ │調偵二卷頁││ │ │ │28 │├─┼──────┼───────────────────┼─────┤│27│同日下午4 時│你這個小三、破壞別人家庭還敢這麼高調 │警卷頁28、││ │32分許 │ │調偵二卷頁││ │ │ │29 │├─┼──────┼───────────────────┼─────┤│28│同日下午4 時│小三、、、小心被大老婆們把你整型的地方│警卷頁29、││ │34分許 │全打掉!你再囂張啊! │調偵二卷頁││ │ │ │29 │├─┼──────┼───────────────────┼─────┤│29│同日下午4 時│破壞別人家庭的小三、、你得意不久的、我│警卷頁29、││ │35分許 │會讓那些被你破壞家庭的大老婆們好好修理│調偵二卷頁││ │ │你 │30 │├─┼──────┼───────────────────┼─────┤│30│同日下午4 時│四處勾引別人丈夫的小三、別以為你加入那│警卷頁30、││ │39分許 │些社團就可以找到有錢人的家庭好讓你破壞│調偵二卷頁││ │ │、我會拆穿你的假面具的,百合會、紅帽會│30 ││ │ │是吧!我會警告她們不讓你有機會接近那些│ ││ │ │太太、好博得她們信任再去搶她們的老公 │ │├─┼──────┼───────────────────┼─────┤│31│同日下午4 時│虎死留皮、人死留皮、你要四處勾引別人丈│警卷頁31、││ │41分許 │夫當小三、理應留得罵名 │調偵二卷頁││ │ │ │31 │├─┼──────┼───────────────────┼─────┤│32│同日下午4 時│你再怎麼整型,也是個破壞別人家庭的黑心│警卷頁31、││ │42分許 │小三、怎麼整都不會美的 │調偵二卷頁││ │ │ │31 │├─┼──────┼───────────────────┼─────┤│33│同日下午4 時│四處假藉當朋友之名、實為裸露想勾引別人│警卷頁32、││ │44分許 │丈夫的你、你周圍的女性朋友啊!要小心喔│調偵二卷頁││ │ │!免得人家把你當朋友、你卻背後不顧道義│32 ││ │ │、想盡辦法勾引別人丈夫 │ │├─┼──────┼───────────────────┼─────┤│34│同日下午4 時│小三、、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警卷頁32、││ │45分許 │ │調偵二卷頁││ │ │ │32 │├─┼──────┼───────────────────┼─────┤│35│同日下午4 時│小三就是小三、連朋友的丈夫也賣弄風騷,│警卷頁33、││ │47分許 │你以為每個男人都吃這套你就錯了 │調偵二卷頁││ │ │ │33 │├─┼──────┼───────────────────┼─────┤│36│同日下午4 時│小三、、太可惡 │警卷頁33 ││ │48分許 │ │ │├─┼──────┼───────────────────┼─────┤│37│同日下午4 時│小三破壞別人家庭,四處勾引別人丈夫、連│警卷頁34、││ │53分許 │朋友的丈夫也想打主意、別以為你光著身子│調偵二卷頁││ │ │男人就會要你(相同內容張貼二次) │33 │├─┼──────┼───────────────────┼─────┤│38│同日下午5 時│靠破壞別人家庭得到的錢你不嫌髒嗎?你是│警卷頁34、││ │3 分許 │當小三當上癮了是嗎?連到我家、我老公在│調偵二卷頁││ │ │家裡,你給我光著屁股跑來跑去!我老公對│34 ││ │ │你整型過的妹妹沒興趣看啦!想勾引誰啊?│ ││ │ │噁心死了你 │ │├─┼──────┼───────────────────┼─────┤│39│同日下午5 時│私處整型了不起嗎你?我老公在家你給我光│警卷頁36 ││ │8 分許 │著屁股跑來跑去、想勾引誰啊?不是每個男│ ││ │ │人都喜歡隨便的女人!朋友、原來你都是這│ ││ │ │麼對朋友的啊!小三當上癮了嗎你!我老公│ ││ │ │對你是很感冒、你以為可以勾引的了他嗎?│ ││ │ │真不知道你周圍姐妹的老公是不是也能不被│ ││ │ │你勾引 │ │├─┼──────┼───────────────────┼─────┤│40│同日下午5 時│小三就是沒道義、朋友老公在家還故意光著│警卷頁35 ││ │12分許 │屁股跑來跑去、不知羞恥,專打姐妹老公主│ ││ │ │意的小三、、請大家注意、並看好自己的老│ ││ │ │公 │ │├─┼──────┼───────────────────┼─────┤│41│同日下午6 時│沒見過像你這麼不知廉恥的小三 │警卷頁35、││ │8 分許 │ │調偵二卷頁││ │ │ │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