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1年度附民字第155號原 告 黛菲爾國際美容事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于翠萍被 告 楊月凉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業會計法案件(110年度訴字第847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31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林柏壽
法 官 洪韻筑法 官 李宜穎(不得抗告)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31 日
書記官 王紀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