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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3 年簡字第 2036 號刑事判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3年度簡字第2036號聲 請 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許書維上列被告因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3年度偵緝字第607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許書維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三條第七款之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與證據,除犯罪事實第12行第8字後補充「嗣高雄市三民區公所再度於110年8月11日發函郵寄至被告上開原戶籍地及其父上開戶籍地,並於同日公示送達,在高雄市三民區公所公佈欄公告,催告許書維於3個月內返國接受徵兵處理,待催告期滿後,高雄市三民區公所於110年12月1日發函郵寄役男兵檢查通知書至被告原戶籍地及其父上開戶籍地,並於110年12月6日公示送達,在高雄市三民區公所公佈欄公告,而安排許書維於111日1月3日接受徵兵檢查,惟許書維仍未到檢」;證據部分補充「徵兵檢查醫院名冊」,並刪除「刑案照片」外,其餘均引用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核被告許書維所為,係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7款之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又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7款之罪,係於役齡男子核准出境後,屆期未歸,經催告仍未返國,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之際即已成立,而役齡男子嗣後於徵兵檢查無故不到,實為其核准出境後屆期未歸,經催告仍未返國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行為之必然結果,而屬其犯罪狀態之繼續,不另論以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3款之罪,併予敘明。

三、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明知服兵役係身為中華民國國民暨役齡男子應盡之義務,於核准出境後,屆期竟滯留國外不歸,而未如期返國接受徵兵處理,經兵役行政單位催告後仍置之不理,迄今仍無返國服役之意願,不僅妨害國家對於兵役事務之有效管理,且破壞國家對於徵兵制度執行之公平性,更損及我國潛在國防動員兵力,所為實屬不該;兼衡被告之犯罪動機與目的,短期內難期待其回臺服役之情況,復考量被告之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因涉及個人隱私,不予揭露)、如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所示之無前科素行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判決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須附繕本)。

本案經檢察官陳建烈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2 日

高雄簡易庭 法 官 張 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3 日

書記官 蔡靜雯附錄本件論罪科刑法條: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 條役齡男子意圖避免徵兵處理,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徵兵及齡男子隱匿不報,或為不實之申報者。

二、對於兵籍調查無故不依規定辦理者。

三、徵兵檢查無故不到者。

四、毀傷身體或以其他方法變更體位者。

五、居住處所遷移,無故不申報,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者。

六、未經核准而出境,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者。

七、核准出境後,屆期未歸,經催告仍未返國,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者。

附件: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13年度偵緝字第607號被 告 許書維 (年籍資料詳卷)上被告因妨害兵役治罪條例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許書維係高雄市徵兵及齡男子,依法應受徵兵管理,其於民國00年00月00日出境後逾期未歸,且已逾役男出境處理辦法明定役男大學以下出境就學之最高年齡24歲,高雄市三民區公所遂先於109年8月13日發函郵寄至許書維原戶籍地(高雄市○○區○○○路000○0號)及其父許瑞福之戶籍地(高雄市○○區○○路00號8樓之1),並於109年8月17日公示送達,在高雄市三民區公所公佈欄公告,催告許書維於3個月內返國接受徵兵處理,待催告期滿後,高雄市三民區公所於110年1月20日發函郵寄至許書維原戶籍地及其父許瑞福之戶籍地,並於110年1月21日公示送達,在高雄市三民區公所公佈欄公告,而安排許書維於110年3月31日接受徵兵檢查,惟許書維並未到檢,直至113年3月30日始返國。

二、案經高雄市政府函請本署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

(一)被告許書維於警詢時及偵查中之自白。

(二)刑案照片、送達證書、高雄市政府函文、三民區公所函文、本署函文、役男徵兵檢查通知書。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7款之役男避免徵兵處理罪嫌。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此 致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3 日

檢 察 官 陳 建 烈

裁判案由:妨害兵役
裁判日期:2024-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