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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4 年簡字第 6029 號刑事判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4年度簡字第6029號聲 請 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麥源蒼上列被告因毀棄損壞等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4年度偵字第23952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麥源蒼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被告麥源蒼雖辯稱:(我)於爭執過程中,有舉起椅子之行為,(但)未具體表示將來加害之內容,亦未有明確威脅語句,認定成立恐嚇罪顯有涵攝過度之情形云云,惟查,被告於案發時間、地點,有舉起椅子作投擲姿勢之行為,業據檢察官於偵查中指揮檢察官助理勘驗現場錄影檔案明確,有勘驗報告及擷圖在卷可查(偵卷第16頁、第23頁),則於與他人爭執之過程中,為此揭作勢投擲之行為,縱未具體為何將來惡害之告知或作明確之威脅語句,客觀上仍應顯足使人聯想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被告此揭辯解應不可採。

三、被告雖另辯稱:(我)罹患精神疾病、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未審酌此對(我)行為控制能力之影響,違反罪責原則、比例原則及判決理由應備之要求云云,惟查,被告警詢中陳稱:當天我跟店內其他客人在聊天,告訴人用我沒有做的事情指責我,我很生氣,所以將咖啡往櫃檯上砸、撥落櫃檯上的商品、罵她、拿椅子作勢攻擊她,我只是要她做好店員的本分等語(警卷第4頁),是足見被告尚能知悉其行為之原因、目的,而據此事以辯解,並尚能對自己是否確將椅子擲出或僅作勢投擲予以選擇、加以控制,堪認被告行為時對其行為之意義應仍有所認識,且能依己意決定其行止,被告上揭辯解,亦不能採。

四、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同法第354條之毀損他人物品罪、及同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被告上揭犯行,係本於同一口角衝突之社會基礎事實,於同一時間、地點所為之複數舉動,獨立性尚非顯著,應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1行為予以評價。被告以1行為觸犯上揭數罪名,應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之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斷。聲請意旨認應予分論併罰,尚有未洽。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判決,應自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須附繕本),上訴於本院管轄之第二審合議庭。

本案經檢察官楊瀚濤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16 日

高雄簡易庭 法 官 林軒鋒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16 日

書記官 蔡靜雯附錄:論罪科刑法條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9 千元以下罰金。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 9 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54條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1 萬 5 千元以下罰金。

附件: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14年度偵字第23952號被 告 麥源蒼上被告因毀損等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麥源蒼於民國114年6月15日12時30分許,在高雄市○○區○○路000號簡邑庭經營之萊爾富超商,因細故與超商店員劉雅瑜起口角,竟基於公然侮辱、毀損及恐嚇之犯意,對劉雅瑜辱罵:「幹你娘」4次、「幹你娘老機掰」1次,並朝櫃台摔砸店內商品保特瓶裝咖啡1罐、撥落櫃台商品巧克力條約24包,致使前開商品外殼及內容物碎裂、變形,喪失商品可供販售之功能,再持執四腳椅舉起作勢欲砸向劉雅瑜,而以此加害生命、身體、自由之事恐嚇劉雅瑜,致劉雅瑜心生畏懼,而生危害於安全。嗣警獲報,經調閱現場監視錄影畫面,而悉上情。

二、案經劉雅瑜、簡邑庭訴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麥源蒼於警詢時坦承不諱,核與告訴人兼告訴代理人劉雅瑜於警詢時指訴之情節相符,並有現場監視錄影光碟1片、監視錄影畫面截圖共7張、本署檢察官助理製作之監視錄影光碟檔案勘驗報告1份、現場照片2張在卷可稽,足認被告之自白與事實相符,是其犯嫌應堪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同法第354條之毀損、同法第305條之恐嚇罪嫌。又被告所犯上開3罪間,犯意各別,行為有異,請予分論併罰。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此 致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27 日 檢 察 官 楊瀚濤

裁判案由:毀棄損壞等
裁判日期:2026-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