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審訴字第1086號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林豐翔選任辯護人 練鴻慶律師上列被告因過失致死案件(114年度偵字第13403號),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定於民國115年5月6日上午在10時50分在本院刑事第三審查法庭開庭審理,希準時到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17 日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許瑜容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17 日
書記官 李柏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