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4年度訴字第1030號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陳名辰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追加起訴(114年度偵字第36278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 由
一、公訴意旨以:被告陳名辰於民國114年7月10日前之不詳時間,加入通訊軟體Telegram暱稱「黑帝斯6.0」、「馬斯克2.0」、通訊軟體Line暱稱「劉文傑」等人所組成3人以上,具有持續性、牟利性之有結構性之詐騙犯罪組織(被告所涉違反組織犯罪條例之部分,業經檢察官以114年度偵字第32703號案件以參與犯罪組織論罪,於本案不另論參與犯罪組織罪名),以每日新臺幣1500元、取款金額0.21%之抽成,擔任偽裝為個人幣商而向被害人收取款項之工作。嗣與前揭集團成員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洗錢之犯意聯絡,預先由詐欺集團成員「劉文傑」於114年6月中之不詳時間起,向蔡秀英佯稱:可協助理財規劃,並指導投資虛擬貨幣獲利等語,致蔡秀英陷於錯誤,因而同意依詐騙集團成員指示於附表所示之時、地交付現款購買泰達幣。被告復依前揭詐騙集團成員「黑帝斯6.0」之指示,於附表所示時、地,分別佯為「快電商全台通」、「HK數位科技」個人幣商之名義,向蔡秀英收取附表所示之金額,其再轉交予「黑帝斯6.0」或其指定之人,並由「梁文傑」要求蔡秀英將泰達幣存入形式上其所有之詐騙網站「Dex-Trade」交易平臺上電子錢包內,以製作虛假虛擬貨幣交易紀錄,實則蔡秀英並未對其存入之泰達幣具有支配權,而仍由詐騙集團成員實質掌控,渠等即以此方式掩飾詐欺犯罪所得之本質及去向。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三人以上詐欺取財、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罪等語。
二、按,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就與本案相牽連之犯罪或本罪之誣告罪,追加起訴,刑事訴訟法第265條第1項定有明文。
故追加起訴限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為之,此為其訴訟合法之要件,違反上開規定而追加起訴,其追加起訴之程式違背規定,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最高法院109年度台非字第71號判決意旨參照)。
三、檢察官以被告本案所犯與另案即本院114年度訴字第841號案件為一人犯數罪之相牽連案件,依刑事訴訟法第265條第1項規定追加起訴,嗣於114年12月23日繫屬於本院,有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函文及本院分案收案戳章可稽。惟本院114年度訴字第841號案件已於114年12月2日辯論終結,於114年12月15日宣判,有該案判決可參,是本案已逾刑事訴訟法第265條第1項所定追加起訴時間之限制,揆諸前揭說明,應認本案追加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四、本案應由檢察官另行依法起訴,附此敘明。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1款、第307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8 日
刑事第十五庭 法 官 黃立綸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如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8 日
書記官 黃毓琪附表:
編號 時間 地點 面交金額(新臺幣/元) 佯裝幣商名稱 1 114年7月10日15時 高雄市○○區○○○路000號(台鳳帝門商辦內) 40萬元 快電商全台通 2 114年7月14日13時 高雄市○○區○○○路000號(台鳳帝門商辦內) 33萬元 快電商全台通 3 114年7月15日19時30分 高雄市○○區○○○路000號(台鳳帝門商辦內) 30萬元 快電商全台通 4 114年8月5日18時 高雄市○○區○○○路000號14樓(亞洲商務中心商辦內) 60萬元 HK數位科技 5 114年8月12日18時 高雄市○○區○○○路000號14樓(亞洲商務中心商辦內) 70萬元 HK數位科技 6 114年8月13日16時30分 高雄市○○區○○○路000號14樓(亞洲商務中心商辦內) 30萬元 HK數位科技 7 114年8月18日13時30分 高雄市○○區○○○路000號14樓(亞洲商務中心商辦內) 75萬元 HK數位科技 8 114年8月21日18時 高雄市○○區○○○路000號14樓(亞洲商務中心商辦內) 93萬元 HK數位科技 9 114年8月22日15時 高雄市○○區○○○路000號14樓(亞洲商務中心商辦內) 30萬元 HK數位科技 10 114年8月27日12時30分 高雄市○○區○○○路000號14樓(亞洲商務中心商辦內) 50萬元 HK數位科技 11 114年8月27日17時 高雄市○○區○○○路000號14樓(亞洲商務中心商辦內) 60萬元 HK數位科技 12 114年8月31日10時 高雄市○○區○○○路000號14樓(亞洲商務中心商辦內) 150萬元 HK數位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