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4年度附民字第1628號原 告 義大醫療財團法人義大大昌醫院法定代理人 張基昌訴訟代理人 林慶雲律師
陳鵬翔律師被 告 曹雅慧上列被告因違反醫師法等案件(刑事案件案號:114年度醫訴字第1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30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林書慧
法 官 何一宏法 官 姚佑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30 日
書記官 蔡蓓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