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15年度金簡字第12號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潘韋安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追加起訴(110年度偵字第6641號、第7661號、第7750號、第8707號、第13078號、第14255號、第14499號、第14500號、第21143號、第21871號、第22989號、第27183號、110年度少連偵字第25號、第26號、第27號、第43號、第60號、第75號、第86號、第103號、第218號、111年度少連偵字第240號、111年度偵字第19579號、111年度偵緝字第1133號、第1454號),因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原案號:114年度金訴緝字第22號),爰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下:
主 文B09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事實及理由
一、B09(暱稱「Chen En」、「小恩」)明知國內社會層出不窮之犯罪集團或不法份子為掩飾渠等不法行徑,避免遭執法人員追緝犯行,經常利用他人之行動電話門號實行犯罪,將個人申辦之行動電話門號交付他人使用,可能供犯罪集團作為詐欺取財之犯罪工具,竟仍不違背其本意,基於幫助詐欺取財之不確定故意,於民國109年6月9日某時許,駕車搭載鄭傑丞(本院已另行審結)至台灣大哥大台南海佃門市,由鄭傑丞申辦手機門號0000000000號(下稱本案門號)後,將本案門號SIM卡連同搭配申辦之手機,交付予B09,B09再將本案門號SIM卡出售予張濬鵬(另由本院通緝中)。張濬鵬取得本案門號SIM卡後,即與其所屬詐欺集團(下稱本案詐欺集團,惟無證據證明B09知悉本案詐欺集團參與本案詐欺犯行者達3人以上)成員,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詐欺取財之犯意聯絡,利用本案門號註冊Telegram暱稱「Lurking🌹」之帳號供楊偉恩(本院已另行審結)使用,並由本案詐欺集團成員於附表三所示之時間,以附表三所示之方式,詐欺附表三所示之人,致其等均陷於錯誤,於附表三所示之時間,匯款附表三所示之金額至附表三所示之帳戶內,再由楊偉恩以該「Lurking🌹」帳號,在Telegram名稱「甘蔗團」群組,聯繫如附表三所示之提領、轉匯及上繳詐欺贓款等事宜。
二、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B09於本院準備程序中坦承不諱(見金訴緝卷第60頁),核與證人即同案被告陳宥頤、翁駿成、鄭傑丞於警詢中,證人即同案被告張濬鵬於偵訊中,證人即同案被告李柏諺、楊弼勝於警詢及偵訊中,證人即同案被告王駿豪於警詢、偵訊及本院訊問中,證人即同案被告楊偉恩於本院準備程序中證述之情節相符(見警十二卷第65頁;警十三卷第20頁;警十五-1卷第13、17頁;偵十三-2卷第11頁;偵十九卷第99、150頁;偵二十一-4卷第243至255、341頁;偵二十一-6卷第701至702頁;偵二十一-11卷第318、46
7、470頁;聲羈一卷第20頁;金訴緝卷第258頁),並有暱稱「Lurking🌹」綁定Telegram通訊軟體所使用之手機門號、同案被告鄭傑丞申辦本案門號之基本資料、行動寬頻業務申請書及申辦時留存之身分證件影本、同案被告張濬鵬、王駿豪手機內留存之通訊軟體對話紀錄截圖、附表一各編號所示帳戶之金融機構回函、客戶基本資料及交易明細、本案人頭帳戶遭提領紀錄及監視錄影畫面等件,及附表四各編號「證據出處」欄所示之證據附卷可稽,足認被告上開任意性自白與事實相符,應堪採信。綜上,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堪以認定,應予依法論科。
三、論罪科刑㈠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條第1項前段、同法第339條第1項之幫助詐欺取財罪。
㈡被告本案所為,係以一提供本案門號SIM卡之行為,幫助本案
詐欺集團詐欺附表三各編號所示之人,應認係以一行為同時觸犯數幫助詐欺取財罪,侵害不同告訴人、被害人之財產法益,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論以一幫助詐欺取財罪。
㈢被告基於幫助之犯意而為上開犯行,為幫助犯,所犯情節較
正犯輕微,爰依刑法第30條第2項之規定,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㈣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正值青壯,不思以正當
途徑獲取所需,率爾出售本案門號供本案詐欺集團作不法使用,非但助長社會詐欺財產犯罪之風氣,致使無辜民眾受騙而受有財產上損害,亦足以破壞社會治安及有礙通訊監理秩序,所為應予非難。復考量被告犯後坦承犯行,然迄今未與告訴人或被害人達成和解、調解或賠償損害之情形;兼衡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與所生之危害,及其如法院前案紀錄表所示之素行,暨其於本院準備程序中自述之智識程度、工作、家庭生活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見金訴緝卷第63頁;金簡卷第49至61頁),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
四、又被告自陳同案被告張濬鵬係以新臺幣(下同)2,000至2,500元向其購買本案門號SIM卡(見偵二十一-11卷第461頁;金訴緝卷第61頁),爰採取最有利於被告之認定,認其本案犯罪所得為2,000元,此部分雖未扣案,仍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規定宣告沒收,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3項、第450條第1項、第454條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須附繕本),上訴於本院管轄之第二審地方法院合議庭。
本案經檢察官B08追加起訴,檢察官張媛舒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30 日
高雄簡易庭 法 官 徐莉喬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30 日
書記官 李佳蓉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0條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
幫助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附表一:
編號 帳戶 簡稱 1 黃垵晨申辦之國泰世華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 黃垵晨之國泰世華帳戶 2 李柏諺申辦之中國信託銀行(下稱中信銀行)帳號 000000000000號帳戶 李柏諺之中信帳戶 3 黃富詮申辦之台新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0號帳戶 黃富詮之台新帳戶 4 何銘典申辦之土地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 何銘典之土銀帳戶 5 陳柏成申辦之彰化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 陳柏成之彰銀帳戶 6 馮寅申辦之中信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馮寅之中信帳戶 7 周晨凰申辦之中信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 周晨凰之中信帳戶 8 王思嵐申辦之台灣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 王思嵐之台銀帳戶 9 鄭聰陞申辦之台新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 鄭聰陞之台新帳戶 10 黃巧雲申辦之玉山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黃巧雲之玉山帳戶 11 邱佳誠申辦之台灣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號帳戶 邱佳誠之台銀帳戶 12 林家濬申辦之中信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 林家濬之中信帳戶 13 洪春勝申辦之台灣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 洪春勝之台銀帳戶 14 莊桂騰申辦之台灣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 莊桂騰之台銀帳戶 15 黃彥熙申辦之國泰世華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 黃彥熙之國泰世華帳戶 黃彥熙申辦之台灣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 黃彥熙之台銀帳戶附表二:
編號 提、匯款地點 地址 ㈠超商 1 全家超商榮安門市 高雄市○○區○○○路00號1樓 2 全家超商美藝門市 高雄市○○區○○○路00號 3 全家超商如逢門市 高雄市○○區○○路00號 4 全家超商福華門市 高雄市○○區○○○路000號 5 全家超商仁武五和門市 高雄市○○區○○○路0000號 6 全家超商高雄忠孝門市 高雄市○○區○○○路000號 7 全家超商岡山岡燕門市 高雄市○○區○○路000號 8 統一超商市賢門市 高雄市前金區市○○路000號 9 統一超商自強門市 高雄市○○區○○○路00號 10 統一超商復興門市 高雄市○鎮區○○○路000號 11 統一超商美賢門市 高雄市○○區○○○○路000號 12 統一超商慶豐門市 高雄市○○區○○街0號 13 統一超商人田門市 高雄市○○區○○○○路0號 14 統一超商興陽門市 高雄市○○區○○○路00號 15 統一超商新新賢門市 高雄市○○區○○○路000號 16 統一超商信賢門市 高雄市○○區○○里○○○路000號 17 統一超商天健門市 高雄市○○區○○○路000號 18 統一超商新三華門市 高雄市○○區○○○路00號 19 統一超商興國門市 高雄市○○區○○○路000號 20 統一超商沅興門市 高雄市○○區○○路000號 21 統一超商建武門市 高雄市○○區○○路○段0號 22 統一超商寶昇門市 台中市○○區○○路000○0號 23 萊爾富超商仁武新德門市 高雄市○○區○○○路000號1樓 ㈡銀行 24 國泰左營分行 高雄市○○區○○○路000號 25 國泰新興分行 高雄市○○區○○○路00號 26 國泰明誠分行 高雄市○○區○○○路000號 27 國泰高雄分行 高雄市○○區○○○路000號 28 玉山左營分行 高雄市○○區○○○路00號 29 玉山七賢分行 高雄市○○區○○○路000號 30 土銀新興分行 高雄市○○區○○○路000號 31 土銀中正分行 高雄市○○區○○路000號 32 台銀高興昌公司 高雄市○○區○○○路000號 33 台銀五福分行 高雄市○○區○○○路00號 34 彰銀高雄分行 高雄市○○區○○○路00號 35 合庫南高雄分行 高雄市○○區○○○路00號 36 一銀三民分行 高雄市○○區○○○路000號 ㈢郵局 37 高雄新田郵局 高雄市○○區○○路000號 38 高雄廣澤郵局 高雄市○鎮區○○○路000號 39 高雄三塊厝郵局 高雄市○○區○○○路000號 ㈣全聯 40 全聯高雄復興門市 高雄市○○區○○○路000號 41 全聯高雄林森門市 高雄市○○區○○○路000號附表三:
編號 告訴人/被害人 詐騙方式 匯款至第一層帳戶之時間、金額 由第一層帳戶轉帳至第二層帳戶之時間、金額 由第二層帳戶轉帳至第三層帳戶之時間、金額 由車手提款或轉匯之時間、金額 提、匯款地點 車手 1 林○○ (原名林○○,提告) 於109年10月1日某時許,陸續以「投資獲利」之手法施詐 109年10月17日13時8、9分許,匯款10萬元、8萬元至【黃富詮之台新帳戶】 109年10月17日13時14分許,以網銀轉匯18萬元至【黃垵晨之國泰世華帳戶】 109年10月17日13時24、26分許,提領現金10萬元、10萬元 全家超商榮安門市 翁駿成 2 A02(提告) 於109年10月10日某時許,陸續以「買賣虛擬貨幣獲利」之手法施詐 109年10月17日17時57分許,匯款1萬9,600元至【黃富詮之台新帳戶】 109年10月17日18時6分許,以網銀轉匯1萬9,600元至【黃垵晨之國泰世華帳戶】 109年10月17日18時10分許,提領現金1萬9,600元 高雄新田郵局 翁駿成 3 A03(提告) 於109年9月底某日,陸續以「投注博奕獲利」之手法施詐 109年10月19日16時32、33分許,匯款2筆5萬元至【黃富詮之台新帳戶】 109年10月19日16時38分許,以網銀轉匯10萬元至【黃垵晨之國泰世華帳戶】 ①109年10月19日16時48分許,提領現金1萬元 ②109年10月19日16時59分許,轉匯3萬元至其他非本案所涉帳戶 ③109年10月19日17時4分許,提領現金4萬5,000元 全聯高雄復興門市 翁駿成 4 A04(提告) 於109年10月19日16時許,陸續以「作業疏失誤設」之手法施詐 109年10月22日19時45分許,匯款3萬元至【黃富詮之台新帳戶】 109年10月22日19時51分許,以網銀轉匯1萬元至【黃垵晨之國泰世華帳戶】 109年10月22日20時許,提領現金1萬元 國泰左營分行 翁駿成 5 A05(提告) 於109年9月23日某時許,陸續以「購買彩票獲利」之手法施詐 109年10月22日20時8分許,匯款2萬元至【黃富詮之台新帳戶】 109年10月22日20時17分許,提領現金2萬元 玉山左營分行 翁駿成 6 A06(提告) 於109年10月22日前某日,陸續以「投資獲利」之手法施詐 ①109年10月22日22時13、14分許,匯款5萬元、4萬元至【黃富詮之台新帳戶】 109年10月22日22時29分許,提領現金9萬元 全家超商美藝門市 翁駿成 ②109年10月23日18時36分許,匯款8萬元至【林家濬之中信帳戶】 109年10月23日19時7、11分許,以網銀轉匯5萬元、3萬元至【李柏諺之中信帳戶】 109年10月23日19時21分許,提領現金8萬元 統一超商市賢門市 翁駿成 ③109年10月26日22時43分許,匯款10萬元至【王思嵐之台銀帳戶】 109年10月26日22時47分許,以網銀轉匯10萬元至【黃垵晨之國泰世華帳戶】 109年10月26日22時55分許,提領現金10萬元 全家超商如逢門市 翁駿成 7 A08(提告) 於109年10月9日17時28分許,陸續以「虛擬貨幣」之手法施詐 ①109年10月28日21時28、30分許,匯款2筆5萬元至【王思嵐之台銀帳戶】 109年10月28日21時37分許,以網銀轉匯10萬元至【李柏諺之中信帳戶】 109年10月28日21時50分許,提領現金10萬元 統一超商美賢門市 翁駿成 ②109年10月30日21時1、2、32分許,分別匯款5萬、5萬、3萬元至【王思嵐之台銀帳戶】 109年10月30日21時10、36分許,以網銀轉匯10萬元、3萬元至【李柏諺之中信帳戶】 109年10月30日21 時22分許,提領現金10萬5,000元 統一超商新新賢門市 翁駿成 109年10月30日22時許,提領現金3萬元 統一超商天健門市 ③109年11月4日1時49分許,匯款100萬元至【周晨凰之中信帳戶】 109年11月4日1時53分許,以網銀轉匯58萬元至【李柏諺之中信帳戶】 109年11月4日1時56分許,以網銀轉匯28萬元至【黃垵晨之國泰世華帳戶】 109年11月4日2時9、10、12分許,提領現金10萬元、10萬元、8萬元 全家超商福華門市 翁駿成 109年11月4日2時5、6分許,提領現金10萬元、10萬元 統一超商新三華門市 翁駿成 109年11月4日2時19分許,提領現金10萬元 統一超商信賢門市 109年11月4日2時2分許,提領現金12萬元(起訴書漏未記載,應予補充) 統一超商新新賢門市 翁駿成 ④109年11月5日1時53分許,匯款43萬元至【周晨凰之中信帳戶】 109年11月5日1時53分許,以網銀轉匯43萬元至【李柏諺之中信帳戶】 109年11月5日1時54分許,提領現金12萬元、1萬元 統一超商自強門市 翁駿成 ⑤109年11月9日20 時27分許,匯款12萬元至【周晨凰之中信帳戶】 109年11月9日20時30分許,以網銀轉匯12萬元至【李柏諺之中信帳戶】 109年11月9日20時39、40分許,提領現金10萬元、2萬元 統一超商興國門市 翁駿成 8 A09(提告) 於109年11月9日前某日,陸續以「假投資獲利」之手法施詐 ①109年11月13日1時40分許(帳務時間,實際交易時間為11月12日21時54分、21時56分許),匯款2筆5萬元至【周晨凰之中信帳戶】 109年11月13日1時43分許(帳務時間,實際交易時間為11月12日22時19分許),以網銀轉匯10萬元至【黃垵晨之國泰世華帳戶】 109年11月12日22時28分許,提領現金10萬元 國泰新興分行 翁駿成 ②109年11月16日23時46分許,匯款3萬元至【何銘典之土銀帳戶】 109年11月17日0時14分許,提領現金3萬元 土銀新興分行 翁駿成 9 A12(提告) 於109年11月初某日,陸續以「投資獲利」之手法施詐 ①109年11月6日15時7分許,匯款5萬元至【周晨凰之中信帳戶】 109年11月6日15時15分許,提領現金6萬元 統一超商沅興門市 翁駿成 ②109年11月13日1時44分許,匯款1,000元至【周晨凰之中信帳戶】 109年11月13日1時55分許,提領現金1,000元 統一超商新新賢門市 翁駿成 ③109年11月13日13時27分許,匯款1萬元至【周晨凰之中信帳戶】 109年11月13日14時26分許,以網銀轉匯6萬元至【黃垵晨之國泰世華帳戶】 109年11月13日14時30分許,提領現金6萬元 全聯高雄林森門市 翁駿成 10 A15(提告) 於109年11月10日前某時許,陸續以「投資虛擬貨幣獲利」之手法施詐 ①109年11月10日16時6分許,匯款10萬元至【周晨凰之中信帳戶】 109年11月10日16時15分許,以網銀轉匯20萬元至【李柏諺之中信帳戶】 109年11月10日16時18分許,以網銀轉匯2萬元至【何銘典之土銀帳戶】 109年11月10日16 時46分許,提領現金2萬元 統一超商慶豐門市 翁駿成 ②109年11月10日16時7分許,匯款10萬元至【周晨凰之中信帳戶】 109年11月10日16時22、23分許,提領現金10萬元、8萬元 統一超商信賢門市 翁駿成 ③109年11月10日17時許,匯款3萬元至【周晨凰之中信帳戶】 109年11月10日17時5分許,以網銀轉匯3萬元至【李柏諺之中信帳戶】 109年11月10日17時6分許,以網銀轉匯3萬元至【何銘典之土銀帳戶】 109年11月10日17時9、11分許,提領現金2萬元、1萬元 統一超商人田門市 翁駿成 ④109年11月11日18時35分許,匯款10萬元至【周晨凰之中信帳戶】 109年11月11日18時38分許,以網銀轉匯20萬元至【李柏諺之中信帳戶】 109年11月11日18時45、47分許,提領現金12萬元、8萬元 統一超商興陽門市 翁駿成 ⑤109年11月11日18時36分許,匯款10萬元至【周晨凰之中信帳戶】 11 A16(提告) 於109年9月中旬某日,陸續以「投資獲利」之手法施詐 ①109年10月31日14時36分許,匯款7萬元至【周晨凰之中信帳戶】 109年10月31日14時47分許,以網銀轉匯7萬元至【李柏諺之中信帳戶】 109年10月31日14時53分許,以網銀轉匯10萬元至【莊桂騰之台銀帳戶】 109年10月31日15時10、11分許,提領現金6萬元、4萬元 台銀高興昌公司 翁駿成 ②109年10月31日14時50分許,匯款3萬元至【周晨凰之中信帳戶】 109年10月31日14時52分許,以網銀轉匯3萬元至【李柏諺之中信帳戶】 ③109年11月2日13 時23分許,匯款10萬元至【周晨凰之中信帳戶】 109年11月2日13時26分許,以網銀轉匯10萬元至【李柏諺之中信帳戶】 109年10月31日13時28分許,以網銀轉匯10萬元至【莊桂騰之台銀帳戶】 109年11月2日13時40分許,提領現金10萬元 台銀五福分行 翁駿成 12 A17(提告) 於109年11月10日前某日,陸續以「投注博奕」之手法施詐 ①109年11月11日19時39分許,匯款2萬元至【周晨凰之中信帳戶】 109年11月11日19時42分許,以網銀轉匯2萬元至【黃垵晨之國泰世華帳戶】 109年11月11日19時56分許,提領現金7萬元 全家超商仁武五和門市 翁駿成 ②109年11月11日19時48分許匯款2萬元至【周晨凰之中信帳戶】 109年11月11日19時49分許,以網銀轉匯12萬元(起訴書誤載為2萬元,應予更正)至【黃垵晨之國泰世華帳戶】 109年11月11日19時56分許,提領現金7萬元(起訴書漏未記載,應予補充) 全家超商仁武五和門市 翁駿成 109年11月11日20時6分許,提領現金10萬元 萊爾富超商仁武新德門市 翁駿成 13 A18(提告) 於109年11月11日前某時,陸續以「投注博奕」之手法施詐 ①109年11月11日19時22分許,匯款5萬元至【周晨凰之中信帳戶】 109年11月11日19時39分許,以網銀轉匯13萬元至【黃垵晨之國泰世華帳戶】 109年11月11日19時55分許,提領現金10萬元 全家超商仁武五和門市 翁駿成 ②109年11月11日22時26分許,匯款2筆5萬元至【周晨凰之中信帳戶】 109年11月11日22時35分許,以網銀轉匯12萬元至【黃垵晨之國泰世華帳戶】 109年11月12日3時22、23分許,以網銀轉匯2筆5萬元至【陳柏成之彰銀帳戶】 109年11月12日3時22、23、24、25分許,提領現金3萬元、3萬元、3萬元、1萬元 彰銀高雄分行 楊偉恩 14 A19(提告) 於109年10月某日,陸續以「投資獲利」之手法施詐 109年11月16日15時57分許、16時許,匯款2筆5萬元至【何銘典之土銀帳戶】 109年11月16日16時14、15分許,提領現金6萬元、5萬7,000元 土銀中正分行 翁駿成 15 A20(提告) 於109年11月某日,陸續以「投資獲利」之手法施詐 109年11月17日21時36分許,匯款5萬元至【何銘典之土銀帳戶】 109年11月17日22時1、2分許,提領現金2萬元、2萬元、1萬元 合庫南高雄分行 翁駿成 16 A21(提告) 於109年10月12日前某日,陸續以「投注博奕」之手法施詐 ①109年10月12日16時39分許,匯款1萬元至【黃巧雲之玉山帳戶】 109年10月12日18時14分許,以網銀轉匯10萬3,600元至【黃垵晨之國泰世華帳戶】 109年10月12日18時27、28分許,提領現金10萬元、1萬5,000元 國泰明誠分行 翁駿成 ②109年10月12日20時28分許,匯款2萬6,000元至【黃巧雲之玉山帳戶】 109年10月12日21時37分許,以網銀轉匯5萬3,000元至【黃垵晨之國泰世華帳戶】 109年10月12日21時39、40、41分許,提領現金2萬元、2萬元、1萬3,000元 玉山七賢分行 翁駿成 17 A22(提告) 於109年10月6日20時許,陸續以「投注博奕」之手法施詐 109年10月12日23時14分許,匯款1萬1,000元至【黃巧雲之玉山帳戶】 109年10月12日23時20分許,以網銀轉匯3萬1,700元至【黃垵晨之國泰世華帳戶】 109年10月12日23時42分許,提領現金3萬1,700元 國泰高雄分行 翁駿成 18 A23(提告) 於109年9月11日某時許,陸續以「投注博奕」之手法施詐 109年10月15日14時32分許,匯款39萬8,000元至【黃巧雲之玉山帳戶】 109年10月15日14時37分許,以網銀轉匯40萬元至【黃垵晨之國泰世華帳戶】 109年10月15日14時44、45分許,提領現金10萬元、10萬元 全家超商高雄民如門市 翁駿成 109年10月15日14時55、57分許,提領現金10萬、9萬5,000元 國泰高雄分行 19 A24(提告) 於109年11月16日前某日,陸續以「假投資獲利」之手法施詐 109年11月16日18時30、34、38分許,匯款2萬、2萬、1萬元至【洪春勝之台銀帳戶】 109年11月16日18時49、50、51分許,提領現金2萬元、2萬元、1萬元 全家超商高雄忠孝門市 翁駿成 20 A26(提告) 於109年9月初某日,陸續以「假投資獲利」之手法施詐 109年10月26日19時35分許,匯款1萬元至【王思嵐之台銀帳戶】 109年10月26日19時40分許,以網銀轉匯1萬元至【黃垵晨之國泰世華帳戶】 109年10月26日20時1分許,提領現金9萬元 萊爾富超商仁武新德門市 翁駿成 21 A28 (提告) 於109年12月間某日,陸續以「投注博奕」之手法施詐 109年12月14日17時24分許,匯款1萬元至【鄭聰陞之台新帳戶】 109年12月14日17時35分許,以網銀轉匯6萬元至【馮寅之中信帳戶】 109年12月14日17時43分許,提領現金6萬元 統一超商新三華門市 王駿豪 22 A29(提告) 於109年12月間某日,陸續以「投資獲利」之手法施詐 109年12月15日13時22分許,匯款3萬元至【鄭聰陞之台新帳戶】 109年12月15日13時46分許,以網銀轉匯8萬7,000元至【馮寅之中信帳戶】 109年12月15日14時2分許,提領現金2萬元 高雄廣澤郵局 王駿豪 23 A30(提告) 於109年12月12日15時30分許,陸續以「投資獲利」之手法施詐 109年12月15日13時47、48分許,匯款2筆10萬元至【鄭聰陞之台新帳戶】 ①109年12月15日13時58分許,以網銀轉匯15萬元至【馮寅之中信帳戶】 109年12月15日14時20、21分許,提領現金12萬元、4萬元 統一超商復興門市 王駿豪 ②109年12月15日14時11分許,以網銀轉匯4萬6,000元至至【黃垵晨之國泰世華帳戶】 109年12月15日18時23分許,提領現金4萬6,000元 全家超商福華門市 王駿豪 24 A32(提告) 於109年12月12日15時30分許,陸續以「投資獲利」之手法施詐 ①109年12月1日0時11、21分許,匯款2筆10萬元至【黃彥熙之國泰世華帳戶】 109年12月1日0時38分許,以網銀轉匯10萬元【黃彥熙之台銀帳戶】 109年12月1日0時42、43、44、45、47分許,提領現金5筆,各2萬元 統一超商建武門市 楊偉恩 109年12月1日1時28分至31分許,提領現金5筆,各2萬元(起訴書漏未記載,應予補充) 全家岡山岡燕門市 楊偉恩 ②109年12月1日18時24、41分許,匯款3萬、2萬元至【黃彥熙之國泰世華帳戶】 109年12月1日20時15分許,以網銀轉匯5萬元【莊桂騰之台銀帳戶】 109年12月1日20時16分至18分許,提領現金2萬元、2萬元、1萬元 統一超商寶昇門市 楊偉恩 ③109年12月14日17時43、46分許,匯款2筆5萬元至【鄭聰陞之台新帳戶】 109年12月14日17時49分許,以網銀轉匯10萬元至【馮寅之中信帳戶】 109年12月14日17時53分許,提領現金10萬元 統一超商新三華門市 王駿豪 ④109年12月16日14時25分許,匯款10萬元至【邱佳誠之台銀帳戶】 109年12月16日14時30分許,以網銀轉匯10萬元至【黃垵晨之國泰世華帳戶】 109年12月16日14時31分許,以網銀轉匯10萬元至【馮寅之中信帳戶】 109年12月16日14時41分許,提領現金5萬元 統一超商新三華門市 王駿豪 109年12月16日15時15分許,提領現金5萬元 統一超商信賢門市 25 A38(提告) 於109年12月16日13時40分許,陸續以「投資獲利」之手法施詐 109年12月18日14時8分許,匯款30萬元至【邱佳誠之台銀帳戶】 109年12月18日14時21分許,以網銀轉匯6萬7,000元至【黃垵晨之國泰世華帳戶】 109年12月18日14時31分許,提領現金6萬7,000元 國泰左營分行 王駿豪 26 趙○○ (原名趙○○,未提告) 於109年9月4日某時許,陸續以「投資獲利」之手法施詐 109年12月16日15時37、39、45分許,匯款3萬、3萬、1萬2,000元、1,000元至【邱佳誠之台銀帳戶】 109年12月16日15時51分許,以網銀轉匯7萬3,000元至【馮寅之中信帳戶】 109年12月16日16時1、2、3、4分許,提領現金2萬元、2萬元、2萬元、1萬3,000元 高雄三塊厝郵局 王駿豪 27 A44(提告) 於109年12月3日15時3分許,陸續以「投資獲利」之手法施詐 109年12月16日16時許,匯款3萬元至【邱佳誠之台銀帳戶】 109年12月16日16時7分許,以網銀轉匯3萬元至【馮寅之中信帳戶】 109年12月16日16時8 、9分許,提領現金2萬元、1萬元 一銀三民分行 王駿豪附表四:
編號 告訴人/ 被害人 證據出處 1 林○○ (即附表三編號1) ⑴證人即告訴人林○○於警詢中之證述(見警八卷第118至120頁) ⑵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新生派出所陳報單、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告訴人林○○所有中國信託銀行帳戶交易明細截圖、與暱稱「浩平」、「RLAZA客服」、「欣莫」之LINE對話紀錄截圖(見警八卷第121至124、126、128至130、132至134頁、警十二卷第115頁、警十五-1卷第167頁) 2 A02 (即附表三編號2) ⑴證人即告訴人A02於警詢中之證述(見警八卷第75至80頁) ⑵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鼎山派出所陳報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告訴人A02所有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及內頁交易明細影本、與暱稱「peggy」、「Eric」之LINE對話紀錄截圖、IG暱稱「peggy」之個人帳號資料頁面截圖、投資交易平台網路頁面截圖(見警八卷第81至86、88至91、94、98頁、警十二卷第129至130頁) 3 A03 (即附表三編號3) ⑴證人即告訴人A03於警詢中之證述(見警八卷第159至160頁) ⑵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陳報單、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告訴人A03所有新光銀行帳戶存摺封面及內頁交易明細影本、查詢明細表、與暱稱「逸瀟」之LINE對話紀錄截圖、「DREAM ACTIVIST夢想行動家」之中秋節活動網路頁面截圖、暱稱「逸瀟」之LINE個人帳號資料頁面截圖、「RLAZA」投資交易平台及該平台之會員登入網路頁面截圖(見警八卷第161至162、164、167、169至179頁、警十二卷第161頁) 4 A04 (即附表三編號4) ⑴證人即告訴人A04於警詢中之證述(見警八卷第135至136頁) ⑵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嘉義縣政府警察局水上分局南靖派出所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告訴人A04所有中國信託銀行帳戶交易明細截圖、與暱稱「奈奈(經濟代言人)」、「ANT線上諮詢總機」之LINE對話紀錄截圖、個人帳號頁面截圖(見警八卷第137至138、142、145至158頁、警十五-1卷第239頁) 5 A05 (即附表三編號5) ⑴證人即告訴人A05於警詢中之證述(見警八卷第55至58頁) ⑵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莊分局中平派出所陳報單、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告訴人A05所有中國信託銀行帳戶存摺封面及內頁交易明細影本(見警八卷第59至65、73至74頁、警十二卷第179頁) 6 A06 (即附表三編號6) ⑴證人即告訴人A06於警詢中之證述(見警八卷第101至104頁) ⑵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石門派出所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告訴人A06匯款交易成功紀錄截圖(見警八卷第105至107、110至111、114頁、警十二卷第222頁、警三十三卷第63、73頁) 7 A08 (即附表三編號7) ⑴證人即告訴人A08於警詢中之證述(見警十二卷第249至253頁) ⑵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告訴人A08匯款紀錄截圖、與暱稱「李奕」、「Mr.周」、「AAX行動線上客服」之通訊軟體對話紀錄、「AAX合約代理全球招募」投資交易平台網路頁面截圖、109年10月27日郵政跨行匯款申請書(見警十二卷第247至248、256至259頁) 8 A09 (即附表三編號8) ⑴證人即告訴人A09於警詢中之證述(見警十四卷第347至352頁) ⑵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林園派出所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告訴人A09所有陽信銀行帳戶之存摺封面及內頁交易明細影本、與詐欺集團成員之通訊軟體對話紀錄截圖、匯款交易成功紀錄截圖、「BBVA」投資交易平台之交易紀錄頁面截圖(見警十四卷第345至346、353至363頁、警二十九卷第71至74反頁) 9 A12 (即附表三編號9) ⑴證人即告訴人A12於警詢中之證述(見警十四卷第444至445頁) ⑵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壽天派出所陳報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告訴人A12所有台新銀行帳戶之存摺封面及內頁交易明細影本(見警十四卷第441至443、446至447、449至450、452頁) 10 A15 (即附表三編號10) ⑴證人即告訴人A15於警詢中之證述(見警十四卷第518至520頁) ⑵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埔里分局史港派出所陳報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告訴人A15所有中信銀行帳戶之存摺封面及內頁交易明細影本、郵局帳戶之存摺內頁交易明細影本、「RLAZA」投資交易平台網路頁面及該平台之交易紀錄頁面截圖、與暱稱「KPI關鍵密碼」、「薇欣」、「浩平」之通訊軟體對話紀錄截圖(見警十四卷第515至517、521、523、525至534頁) 11 A16 (即附表三編號11) ⑴證人即告訴人A16於警詢中之證述(見警十四卷第537至542頁) ⑵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蘆竹分局南崁派出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告訴人A16匯款交易成功紀錄及交易結果通知截圖、「RLAZA」投資交易平台網路頁面截圖、LINE暱稱「夢想捕手」、「Yan Ling玲」、「浩平」之個人帳號頁面截圖、與暱稱「夢想捕手」、「Yan Ling玲」、「浩平」、「入資帳號申請專員」之LINE對話紀錄截圖(見警十四卷第535至536、543至572頁) 12 A17 (即附表三編號12) ⑴證人即告訴人A17於警詢中之證述(見警十四卷第578至583頁) ⑵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翁子派出所陳報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渣打銀行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表2紙(見警十四卷第573至577、587、589頁) 13 A18 (即附表三編號13) ⑴證人即告訴人A18於警詢中之證述(見警十四卷第595至597頁) ⑵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善化分局蘇厝派出所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告訴人A18簽署之切結書、匯款交易成功紀錄截圖、與暱稱「奇異博士」之LINE對話紀錄截圖、LINE暱稱「理財專家」、「小公主」、「奇異博士」之個人帳號頁面截圖(見警十四卷第593至594、598至601、603至607頁) 14 A19 (即附表三編號14) ⑴證人即告訴人A19於警詢中之證述(見警十四卷第609至611頁) ⑵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雅分局潭北派出所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告訴人A19匯款交易紀錄截圖、LINE暱稱「Lan Ling玲」、「浩平」、「Hsinnan」之個人帳號頁面截圖、與暱稱「Lan Ling玲」、「浩平」、「Hsinnan」、「RLAZA客服」之LINE對話紀錄截圖、「RLAZA」投資交易平台之投注交易頁面截圖(見警十四卷第612至623頁) 15 A20 (即附表三編號15) ⑴證人即告訴人A20於警詢中之證述(見警十四卷第630至632頁) ⑵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莊分局中港派出所陳報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告訴人A20匯款紀錄截圖及其與詐欺集團成員之通訊軟體對話紀錄截圖(見警十四卷第625至629、633至635頁) 16 A21 (即附表三編號16) ⑴證人即告訴人A21於警詢中之證述(見偵二十一-8卷(二)第1604至1607頁) ⑵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告訴人A21所有中國信託銀行帳戶存摺之封面及內頁交易明細影本、與暱稱「卡洛斯客服」、「卡洛斯-客服服務中心」、「姍姍(蝴蝶結圖樣)」之LINE對話紀錄截圖(見偵二十一-8卷(二)第1603、1609、1612、1614至1624頁) 17 A22 (即附表三編號17) ⑴證人即告訴人A22於警詢中之證述(見偵二十一-8卷(二)第1650至1653頁) ⑵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新坡派出所陳報單、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暱稱「hxllyu_」之Instagram個人帳號頁面截圖、暱稱「瑤」之LINE個人帳號頁面截圖、告訴人A22與暱稱「瑤」、「卡洛斯客服」之LINE對話紀錄截圖、匯款紀錄截圖(見偵二十一-8卷(二)第1648至1649、1655至1656、1670至16780頁) 18 A23 (即附表三編號18) ⑴證人即告訴人A23於警詢中之證述(見偵二十一-8卷(二)第1682至1696頁) ⑵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永豐銀行109年10月15日匯款收執聯、暱稱「夢想捕手TheDreamCatcher」、「薇欣Xin(熊圖樣)」、「 逸瀟」、「RLAZA客服」之LINE個人帳號頁面截圖、告訴人A23與暱稱「夢想捕手TheDreamCatcher」、「薇欣Xin(熊圖樣)」、「逸瀟」、「RLAZA客服」之LINE對話紀錄截圖、於「RLAZA」投資交易平台之交易紀錄頁面截圖(見偵二十一-8卷(二)第1681、1697、1709、1723至1739、1742頁) 19 A24 (即附表三編號19) ⑴證人即告訴人A24於警詢中之證述(見警十二卷第238至239頁) ⑵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橋頭分駐所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國泰世華銀行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表3紙、告訴人A24所有郵局、彰化銀行、第一銀行帳戶之存摺封面影本、暱稱「思婷」、「芮馨」、「峰」、「客服小幫手專線」之LINE個人帳號頁面截圖、「RLAZA」投資交易平台之交易紀錄頁面截圖、與群組暱稱「峰哥理財訓練班2」之LINE對話紀錄截圖(見警十二卷第237、240、243至246頁、偵十三-1卷第35至37頁) 20 A26 (即附表三編號20) ⑴證人即告訴人A26於警詢中之證述(見警十二卷第279至283頁) ⑵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板橋派出所陳報單、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告訴人A26與暱稱「Ms.Monica市場姐姐」、「FOREX總客服」、「Lin」、「林」、「數據分析師-趙勇志」 之通訊軟體對話截圖、匯款交易明細截圖(見警十二卷第275至277、285至308頁、警十五-2卷第347頁) 21 A28 (即附表三編號21) ⑴證人即告訴人A28於警詢中之證述(見警十六卷第127至129頁) ⑵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媽廟派出所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告訴人A28匯款紀錄截圖(見警十六卷第125、130、132頁) 22 A29 (即附表三編號22) ⑴證人即告訴人A29於警詢中之證述(見警十六卷第191至192頁) ⑵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大肚分駐所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告訴人A29與暱稱「FSLAi客服」、「羽柔(獎盃圖樣)分析總管」之IG對話紀錄截圖、匯款紀錄截圖、「FSLAi」投資交易平台之交易紀錄頁面截圖(見警十六卷第189至190、193至197頁) 23 A30 (即附表三編號23) ⑴證人即告訴人A30於警詢中之證述(見警十六卷第202至203頁) ⑵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三民派出所陳報單、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金融機構聯防機制通報單、告訴人A30匯款交易成功截圖、暱稱「米米牙」之IG個人帳號頁面截圖、與暱稱「米米牙」、「FSLAi客服」、「Mr.傑夫」之通訊軟體對話紀錄截圖、「FSLAi」投資交易平台之交易紀錄頁面截圖(見警十六卷第199至201、204至205、208、210至211、215、226至227、229至233頁) 24 A32 (即附表三編號24) ⑴證人即告訴人A32於警詢中之證述(見警十六卷第137至139頁) ⑵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告訴人A32所有彰化銀行及中國信託銀行帳戶之存摺封面及內頁交易明細影本、國泰世華銀行ATM存款之客戶交易明細表1紙(見警十六卷第133至136、143至155頁) 25 A38 (即附表三編號25) ⑴證人即告訴人A38於警詢中之證述(見警二十一卷第169至173頁) ⑵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水碓派出所受理詐騙帳戶通報警示簡便格式表、受理各類案件紀錄表、受理刑事案件報案三聯單、告訴人A38轉帳交易結果通知及其網路銀行APP未登摺明細截圖、所有郵局及中國信託銀行帳戶金融卡之照片、與暱稱「kylie晨曦」、「1彩彩彩彩霓(音符圖樣)」之LINE對話紀錄截圖、暱稱「Jing方靖昊」之LINE個人帳號頁面截圖、暱稱「林晨曦」之IG個人帳號頁面截圖、「PIMCO」投資交易平台網路頁面及該平台會員中心頁面之截圖(見警二十一卷第175至177、181至231頁) 26 趙○○ (即附表三編號26) ⑴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被害人趙○○整理其遭詐欺過程之說明資料、匯款予投資平台保證金之匯款明細截圖、與暱稱「RLAZA客服」、「入資帳號申請專員」之LINE對話紀錄截圖(見偵二十一-8卷(三)第2093至2094、2096、2098頁) 27 A44 (即附表三編號27) ⑴證人即告訴人A44於警詢中之證述(見偵二十一-8卷(三)第2152至2154頁) ⑵內政部警政署反詐騙諮詢專線紀錄表、告訴人A44匯款往來明細截圖、與暱稱「瑀娜Yuna(愛心圖樣)分析總管」、「入資帳號申請專員」、「FSLAi客服」之LINE對話文字紀錄(見偵二十一-8卷(三)第2150至2151、2155至2171頁)〈卷證索引〉
1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善化分局南市警善偵字第1100085983號卷(偵一) 警一卷 2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善化分局南市警善偵字第1100114110號卷(偵二) 警二卷 3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莊分局新北警莊刑字第1103993503號卷(偵三) 警三卷 4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高市警左分偵字第11071175200號卷(偵四) 警四卷 5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樹林分局新北警樹刑字第1104363237號卷(偵五) 警五卷 6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北市警刑大移七字第1103041130號卷(偵六) 警六卷 7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高市警仁分偵字第10973590200號卷(偵七) 警七卷 8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高市警刑大偵5字第11072617600號卷(偵九) 警八卷 9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鹽埕分局高市警鹽分偵字第11070702300號卷(偵十) 警九卷 10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高市警鳳分偵字第11073230801號卷(偵十一) 警十卷 11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高市警鳳分偵字第11073823100號卷(偵十二) 警十一卷 12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高市警左分偵字第11070181300號卷(偵十三) 警十二卷 13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高市警左分偵字第11070194900號卷(偵十四) 警十三卷 14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高市警左分偵字第11070194400號卷(偵十五) 警十四卷 15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高市警左分偵字第11070283700號卷一(偵十六) 警十五-1卷 16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高市警左分偵字第11070283700號卷二(偵十六) 警十五-2卷 17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高市警左分偵字第11070538900號卷(偵十八) 警十六卷 18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二分局高市警三二分偵字第10973311400號卷(偵二十) 警十七卷 19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高市警左分偵字第11073044300號卷(偵二十一) 警十八卷 20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新北警店刑字第1104149376、0000000000號卷(偵二十二) 警十九卷 21 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雲警六偵字第1101002705號卷(偵二十三) 警二十-1卷 22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航警刑字第1110027830號卷(偵二十三) 警二十-2卷 23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高市警旗分偵字第11170598700號卷(偵二十四) 警二十一卷 24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6641號卷 偵一卷 25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7661號卷 偵二卷 26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7750號卷 偵三卷 27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8707號卷 偵四卷 28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3078號卷 偵五卷 29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4255號卷 偵六卷 30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7375號卷 偵七-1卷 31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4499號卷 偵七-2卷 32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他字第1671號卷 偵八-1卷 33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8028號卷 偵八-2卷 34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4500號卷 偵八-3卷 35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21143號卷 偵九卷 36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21871號卷 偵十卷 37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22989號卷 偵十一卷 38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27183號卷 偵十二卷 39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0年度他字第683號卷 偵十三-1卷 40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少連偵字第25號卷 偵十三-2卷 41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少連偵字第26號卷 偵十四卷 42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少連偵字第27號卷 偵十五卷 43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少連偵字第43號卷 偵十六卷 44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少連偵字第60號卷 偵十七卷 45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少連偵字第75號卷 偵十八卷 46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少連偵字第86號卷 偵十九卷 47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少連偵字第103號卷 偵二十卷 48 函中國信託、台新銀行、國泰世華銀行、土地銀行、合作金庫、臺中銀行調109年8月1日至100年1月31日交易明細等資料卷 偵二十一-1卷 49 函台新銀行、國泰世華銀行、臺中銀行、中國信託調109年9月1日至110年1月31日交易明細等資料卷 偵二十一-2卷 50 函中華郵政、玉山銀行、合作金庫、臺北富邦銀行、第一商銀、土地銀行、彰化商銀、臺灣銀行調109年9月1日至110年1月31日交易明細等資料卷 偵二十一-3卷 51 調查卷目錄卷一 偵二十一-4卷 52 調查卷目錄卷二 偵二十一-5卷 53 調查卷目錄卷三 偵二十一-6卷 54 調查卷目錄卷四 偵二十一-7卷 55 被害人報案卷(一)至卷(三) 偵二十一-8卷 56 帳戶往來明細目錄卷 偵二十一-9卷 57 本院少年周○杰保護事件調查卷 偵二十一-10卷 58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少連偵字第218號卷 偵二十一-11卷 59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19579號卷 偵二十二卷 60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20532號卷 偵二十三-1卷 61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緝字第1133號卷 偵二十三-2卷 62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11197號卷 偵二十四-1卷 63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緝字第1454號卷 偵二十四-2卷 64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少連偵字第240號卷 偵二十五卷 65 本院110年度聲羈字第14號卷 聲羈一卷 66 本院110年度聲羈字第16號卷 聲羈二卷 67 本院110年度聲羈字第25號卷 聲羈三卷 68 本院110年度聲羈字第46號卷 聲羈四卷 69 本院110年度聲羈字第111號卷 聲羈五卷 70 本院110年度偵聲字第29號卷 偵聲一卷 71 本院110年度偵聲字第30號卷 偵聲二卷 72 本院110年度偵聲字第31號卷 偵聲三卷 73 本院110年度偵聲字第42號卷 偵聲四卷 74 本院110年度偵聲字第51號卷 偵聲五卷 75 本院110年度偵聲字第56號卷 偵聲六卷 76 本院110年度偵聲字第75號卷 偵聲七卷 77 本院110年度偵聲字第78號卷 偵聲八卷 78 本院110年度偵聲字第109號卷 偵聲九卷 79 本院110年度偵聲更一字第3號卷 偵聲更一卷 80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0年度偵抗字第40號卷 偵抗一卷 81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0年度偵抗字第89卷 偵抗二卷 82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1年度聲他字第1193號卷 聲他卷 83 本院111年度原金訴字第28號卷一 原金訴卷 84 本院111年度原金訴字第28號卷二 原金訴卷二 85 本院111年度原金訴字第28號卷三 原金訴卷三 86 本院111年度原金訴字第28號卷四 原金訴卷四 87 本院111年度原金訴字第28號卷五 原金訴卷五 88 本院111年度原金訴字第28號卷六 原金訴卷六 89 本院111年度原金訴字第28號卷七 原金訴卷七 90 本院111年度原金訴字第28號卷(調解卷一) 調解卷一 91 本院111年度原金訴字第28號卷(調解卷二) 調解卷二 92 本院114年度金訴緝字第22號卷 金訴緝卷 93 本院115年度金簡字第12號卷 金簡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