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二七○○號 原 告 乙○○○○○被 告 甲○○○兼法定代理人 丙○○右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委任關係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本件終結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四 月 二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第五庭~B法 官 吳錦佳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四 月 二 日~B法院書記官 馮欽鳳裁判案由:確認委任關係存在等裁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02-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