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5年度訴字第489號原 告 美商花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乙○○訴訟代理人 何岳儒律師 戊○○甲○○被 告 丙○○兼訴訟代理 丁○○人當事人間請求撤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 華 民 國 95 年 7 月 31 日 民事鳳山分庭審判長法 官 王伯文 法 官 李代昌法 官 陳億芳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5 年 7 月 31 日 書記官 李文廣裁判案由:撤銷所有權移轉登記裁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06-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