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程序筆錄
聲 請 人 吳明命訴訟代理人 史乃文律師訴訟代理人 楊林澂律師聲 請 人 呂素娥訴訟代理人 史乃文律師訴訟代理人 楊林澂律師相 對 人 周惠屏代 理 人 梁智豪律師被禁治產人 吳世彬當事人間98年度監字第229號改定禁治產人監護人事件,於中華民國民國■日期轉換■■時間轉換■,在本院__事第__法庭調解爭議,出席職員如下:
法 官 劉建利書記官 李聖章到場和解關係人聲 請 人 吳明命訴訟代理人 史乃文律師訴訟代理人 楊林澂律師聲 請 人 呂素娥訴訟代理人 史乃文律師訴訟代理人 楊林澂律師相 對 人 周惠屏代 理 人 梁智豪律師被禁治產人 吳世彬法官勸諭兩造讓步。
兩造調解成立內容如左:
一、。
二、。上列筆錄經當庭交付閱覽並無異議簽名於後:
聲 請 人 吳明命 住高雄市○○區○○○路○○巷○○號##訴訟代理人 史乃文律師
住高雄市○○區○○○路○○○號14樓之8訴訟代理人 楊林澂律師
住高雄市○○區○○○路○○○號14樓之8聲 請 人 呂素娥 住高雄市○○區○○○路○○巷○○號##訴訟代理人 史乃文律師
住高雄市○○區○○○路○○○號14樓之8訴訟代理人 楊林澂律師
住高雄市○○區○○○路○○○號14樓之8相 對 人 周惠屏 住高雄市○○區○○○路○○巷○○號##代 理 人 梁智豪律師
住高雄市○○區○○○路○○○號被禁治產人 吳世彬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中 華 民 國 98 年 12 月 17 日
民事第十六庭 法官劉建利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