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補字第327號原 告 甲○○原告與被告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返還保險金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經.幣下同)1,138,000 .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但. 5 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中 華 民 國 99 .本裁定不得抗告。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99 .裁判案由:返還保險金裁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10-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