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簡上字第136號上 訴 人 黃榮昌
黃好禮黃博週黃榮順黃天賜視同上訴人 黃榮貴上 一 人特別代理人 黃天賜視同上訴人 黃劉金蓮
黃俊偉黃俊仁黃俊賢黃金花賴黃金寶被 上訴人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胡懋麟訴訟代理人 許乃丹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排除占有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6 月 14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周佳佩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6 月 14 日
書記官 武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