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簡上字第322號上 訴 人 莊育程訴訟代理人 夏武輝被上訴人 滿慶資產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郝麗娟訴訟代理人 陳永祥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仲介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2 月 2 日 民事第五庭法 官 饒志民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2 月 2 日 書記官 許白梅裁判案由:給付仲介報酬裁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13-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