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抗字第202號抗 告 人 蔡郁德相 對 人 謝吉福上列抗告人與相對人間本票裁定事件,抗告人對於中華民國102年8 月13日本院102 年度司票字第3047號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抗告駁回。
抗告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抗告人負擔。
理 由
一、抗告意旨略以:附表所示18紙本票,係因抗告人與相對人間存有工程糾紛,抗告人因而簽立交付相對人質押之本票,並非代表抗告人積欠相對人債務,爰提起本件抗告,請求廢棄原裁定等語。
二、按執票人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票據法第123 條定有明文。又本票執票人依上開法條之規定,聲請法院裁定及抗告法院之裁定,僅依非訟案件程序,以審查強制執行許可與否,並無確定實體上法律關係存否之效力,如發票人就票據債務之存否有爭執時,應由發票人提起確認之訴,以資解決,最高法院56年台抗字第714號、57年台抗字第76號著有判例可資參照。
三、經查,相對人主張其執有抗告人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18紙,於民國99年4 月15日提示不獲付款,遂依票據法第123 條規定,聲請裁定准予強制執行等情,業據相對人提出上開本票為證,並有該本票影本在卷可稽(見原審卷第7 頁~第12頁)。經本院審核附表編號2 至18之本票到期日為99年7 月15日至100 年11月15日,而相對人係於99年4 月15日提示,屬到期日前提示,不生提示效力為由而駁回,僅准許相對人就附表編號1 之本票強制執行,於法並無不合。而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之裁定,為裁定之法院僅就本票為形式上審查,無從審酌其實體法律關係,抗告人固抗辯:附表編號1 之本票僅係伊簽立交付相對人質押,並非代表有積欠相對人債務等語,然此部分主張核屬實體上法律關係存否之爭執,揆諸前揭說明,應由抗告人另行提起訴訟以資解決,本件非訟程序不得加以審究,抗告人執此提起抗告,為無理由;至抗告人就原裁定駁回附表編號2 至18所示本票強制執行聲請部分,無抗告利益,是此部分之抗告自有未合,亦應併予駁回,爰裁定如主文所示。
四、據上論結,本件抗告為無理由,依非訟事件法第46條、第21條第2 項、第24條第1 項,民事訴訟法第495 條之1 第1 項、第449 條第1 項、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0 月 3 日
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蘇姿月
法 官 邱泰錄法 官 王 琁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再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0 月 18 日
書記官 紀龍年附表:
┌─┬───┬───────┬─────┬──────┬────┐│編│發票人│ 發 票 日 │ 票面金額 │ 到 期 日 │票據號碼││號│ │ │(新臺幣)│ │ │├─┼───┼───────┼─────┼──────┼────┤│1.│蔡郁德│ 99年4月2日 │0萬0000元 │99年4 月15日│000000 │├─┼───┼───────┼─────┼──────┼────┤│2.│蔡郁德│ 99年4月2日 │0 萬0000元│99年7月15日 │000000 │├─┼───┼───────┼─────┼──────┼────┤│3.│蔡郁德│ 99年4月2日 │0萬0000元 │99年8月15日 │000000 │├─┼───┼───────┼─────┼──────┼────┤│4.│蔡郁德│ 99年4月2日 │0萬0000元 │99年9月15日 │000000 │├─┼───┼───────┼─────┼──────┼────┤│5,│蔡郁德│ 99年4月2日 │0萬0000元 │99年10月15日│000000 │├─┼───┼───────┼─────┼──────┼────┤│6.│蔡郁德│ 99年4月2日 │0萬0000元 │99年11月15日│000000 │├─┼───┼───────┼─────┼──────┼────┤│7.│蔡郁德│ 99年4月2日 │0萬0000元 │100年1月15日│000000 │├─┼───┼───────┼─────┼──────┼────┤│8.│蔡郁德│ 99年4月2日 │0萬0000元 │100年2月15日│000000 │├─┼───┼───────┼─────┼──────┼────┤│9.│蔡郁德│ 99年4月2日 │0萬0000元 │100年3月15日│000000 │├─┼───┼───────┼─────┼──────┼────┤│10│蔡郁德│ 99年4月2日 │0萬0000元 │100年4月15日│000000 │├─┼───┼───────┼─────┼──────┼────┤│11│蔡郁德│ 99年4月2日 │0萬0000元 │100年5月15日│000000 │├─┼───┼───────┼─────┼──────┼────┤│12│蔡郁德│ 99年4月2日 │0萬0000元 │100年6月15日│000000 │├─┼───┼───────┼─────┼──────┼────┤│13│蔡郁德│ 99年4月2日 │0萬0000元 │100年7月15日│000000 │├─┼───┼───────┼─────┼──────┼────┤│14│蔡郁德│ 99年4月2日 │0萬0000元 │100年8月15日│000000 │├─┼───┼───────┼─────┼──────┼────┤│15│蔡郁德│ 99年4月2日 │0萬0000元 │100年9月15日│298644 │├─┼───┼───────┼─────┼──────┼────┤│16│蔡郁德│ 99年4月2日 │0萬0000元 │100 年10月15│000000 ││ │ │ │ │日 │ │├─┼───┼───────┼─────┼──────┼────┤│17│蔡郁德│ 99年4月2日 │ 0000元 │100 年11月15│000000 ││ │ │ │ │日 │ │├─┼───┼───────┼─────┼──────┼────┤│18│蔡郁德│ 99年4月2日 │0萬0000元 │99年12月15日│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