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2566號原 告 劉彥君訴訟代理人 洪仁杰律師被 告 高雄醫學大學法定代理人 劉景寬訴訟代理人 王進勝律師 楊宗翰律師施惠敏許郁琳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決議無效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3 月 27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美芳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3 月 27 日 書記官 陳美月裁判案由:確認決議無效裁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17-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