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467號原 告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訴訟代理人 謝智翔 胡祐彬被 告 鄧春勝 鄧榮昌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代位分割遺產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1 月 7 日 民事第三庭 受命法官 鄭珮玟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1 月 7 日 書 記 官 王芷鈴裁判案由:代位分割遺產等裁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18-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