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法字第26號聲 請 人 胡唱詩關 係 人 財團法人基督教火車頭教會上列聲請人聲請為關係人選任臨時董事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選任如附表所示之人為財團法人基督教火車頭教會之臨時董事,代行董事職權至補選適當人員繼任董事時為止。
聲請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法人之董事一人、數人或全體不能或怠於行使職權,或對於法人之事務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法人有受損害之虞時,法院因主管機關、檢察官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得選任臨時董事代行其職權,非訟事件法第64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
二、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為財團法人基督教火車頭教會(下稱火車頭教會)之現任主任牧師,火車頭教會之第七屆董事任期已於民國107 年5 月30日屆滿,雖前於107 年4 月28日、
107 年5 月12日曾經召開第七屆第4 次、第5 次董事會,並選任由第三人伍陳玉英、劉春田、吳建榮、黃憲志、施永欽、石正慧(以下合稱伍陳玉英等6 人)及聲請人擔任第八屆董事,詎第七屆董事於任期屆滿後,再於107 年8 月25日召開董事會,另推選第三人鍾林水秀取代聲請人成為第八屆董事(下稱107 年8 月25日董事會決議),並持之辦理董事變更登記獲准(下稱原處分),惟前開違法登記業經高雄市政府民政局以108 年7 月26日高市民政宗字第10831575500 號函文撤銷之(下稱撤銷處分),伍陳玉英等6 人則於108 年
6 月間致函火車頭教會表明辭任董事職務,辭任教會執事職務,但依火車頭教會捐助章程明定董事會組織須由7 名董事組成,目前僅聲請人1 名董事在任,難以召開董事會,致火車頭教會諸多事務無法推行,受有損害,實有選任臨時董事以代行伍陳玉英等6 人職權之必要,而如附表所示之人(以下合稱林翠真等6 人)為火車頭教會之現任傳道、執事,平日熱心教會事工,為此聲請法院選任其為臨時董事,代行董事職權至補選適當人員繼任董事時為止(見本院卷第3 至4頁)。
三、經查:㈠聲請人前開主張業據其提出火車頭教會捐助章程、第七屆董
事名冊、106 證他字第271 號法人登記證書、第七屆第4 次董事會議紀錄、第七屆第5 次董事會議紀錄、107 年8 月25日董事會議紀錄、原處分核備第八屆董事文號、名冊暨法人登記證書、撤銷處分、108 年6 月26日伍陳玉英撰具之第八屆董事會致火車頭教會各教友聲明書,及109 年6 月23日施永欽、石正慧、劉春田、鍾林水秀等人之執事辭職書為憑(見本院卷第30至31、7 、8 、9 、10、12、15至16、17、26至29頁),並經本院依職權調取火車頭教會設立登記及歷次變更登記卷證(見本院卷第51至52頁),核閱無訛,足認10
7 年8 月25日董事會決議因經撤銷處分而不生效力,原選任之第八屆董事則因伍陳玉英等6 人辭任董事職務,遺留6 名董事缺額,僅憑1 名董事即聲請人實無從召開董事會,而有選任臨時董事以代行職權至選任繼任董事之必要,聲請人聲請法院選任臨時董事,為有理由。
㈡聲請人推薦林翠真等6 人擔任臨時董事,經查其均為火車頭
教會現任會員,均有意願擔任臨時董事,且非火車頭教會主要捐助人及其配偶或三等親以內親屬,而無火車頭教會捐助章程第5 條但書所定消極事由存在,業據聲請人陳明在卷,並有林翠珍等6 人同意書及會友名冊為憑(見本院卷第62、
60、68至72、75、64至67頁),本院復依職權調取彼等最新戶籍資料及前科紀錄,查無刑事犯罪紀錄在案(見本院卷第39至50頁),堪認林翠真等6 人均有意願且適宜擔任火車頭教會之臨時董事。
四、綜上所述,聲請人依首揭規定聲請法院選任林翠真等6 人為臨時董事,以代行伍陳玉英等6 人之董事職權至選任繼任董事之時為止,係有理由,爰依非訟事件法第14條、第21條第
1 項、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18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賴文姍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裁判費新台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18 日
書記官 蔡妮君附表:
┌──┬───┬──────┬──────┬──────────────────┬─────┐│編號│姓 名│ 出生年月日 │ 身分證字號 │ 地 址 │現任職務 │├──┼───┼──────┼──────┼──────────────────┼─────┤│ 1 │林翠真│62年3 月9 日│ Z000000000 │住雲林縣○○鎮○○路○○○號 │ 傳道 │├──┼───┼──────┼──────┼──────────────────┼─────┤│ 2 │林滿珍│45年9 月16日│ Z000000000 │住高雄市○○區○○○街○○○ 巷○○號3 樓│執事會主席│├──┼───┼──────┼──────┼──────────────────┼─────┤│ 3 │孫常泰│50年2 月26日│ Z000000000 │住高雄市○○區○○○○路○○○號26樓 │ 執事 │├──┼───┼──────┼──────┼──────────────────┼─────┤│ 4 │楊玉瓶│47年5 月13日│ Z000000000 │住高雄市○○區○○路○○○○號 │ 執事 │├──┼───┼──────┼──────┼──────────────────┼─────┤│ 5 │吳珮華│65年12月19日│ Z000000000 │住高雄市○○區○○街○○號2樓 │ 執事 │├──┼───┼──────┼──────┼──────────────────┼─────┤│ 6 │陳金寶│42年6 月15日│ Z000000000 │住高雄市○○區○○路○○○號6樓 │ 執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