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8 年訴字第 1436 號民事裁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1436號上 訴 人即 原 告 姚賜華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堃堡工程有限公司間確認出資額存在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09年11月30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查本件訴訟上訴利益為新臺幣(下同)60萬元,應徵第二審上訴裁判費9,75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逕向本院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3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韓靜宜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3 日

書記官 王萌莉

裁判案由:確認出資額存在
裁判日期:2021-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