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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9 年補字第 895 號民事裁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補字第895號原 告 嘉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梁家源訴訟代理人 蘇慧玟原告與被告全球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陳文蕙、陳子堅間確認保單價值準備金債權存在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218,143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2,32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8 日

民事審查庭 法 官 黃悅璇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8 日

書記官 陳家宏

裁判日期:2020-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