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保險簡上字第2號上 訴 人 嘉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梁家源訴訟代理人 蘇慧玟
周明嘉被上訴人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Saloon tham 譚碩倫訴訟代理人 黃于庭被上訴人 陳文蕙
主 文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保單價值準備金債權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22 日
民事第三庭 受命法官 鄭珮玟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22 日
書 記 官 王芷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