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簡上字第122號上 訴 人 鑫洋海事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曾鈺庭訴訟代理人 朱中和律師 趙禹賢律師被 上訴人 詠翔測量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許茂坤訴訟代理人 周雅玲律師 吳奇穎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服務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17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王雪君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17 日 書記官 梁瑜玲裁判案由:給付服務費裁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5-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