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重訴字第312號原 告 捷利旅行社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吳盈良原 告 喬安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蘇惠美共 同訴訟代理人 孫志鴻律師被 告 環宇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慶憲訴訟代理人 呂秋𧽚律師複 代理 人 吳祖寧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於115年3月9日言詞辯論終結,玆因尚有應調查事項,爰裁定再開辯論,並定於115年6月17日下午2時10分在本院民事第七法庭進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9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陳筱雯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10 日
書記官 何秀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