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破字第1號聲 請 人 詳耘工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智遠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破產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宣告詳耘工業有限公司破產。
選任余景登律師為破產管理人。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目前負債高達新臺幣(下同)54,275,187元(如附表一債權人清冊所示),而聲請人僅有如附表二所示之資產合計1,943,580元,資產顯已不足抵償債務,惟仍足敷清償破產財團費用及財團債務,故有宣告破產之實益,以利將剩餘財產公平分配給債權人,爰依破產法第1條、第57條、第58條、公司法第108條第4項及第211條第2項之規定,聲請裁定宣告聲請人破產等語。
二、按破產,對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者,宣告之;破產,除另有規定外,得因債權人或債務人之聲請宣告之;債務人停止支付者,推定其為不能清償,破產法第57條、第58條第1項、第1條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又按財團費用及財團債務,應先於破產債權,隨時由破產財團清償之。破產宣告後,如破產財團之財產不敷清償財團費用及財團債務時,法院因破產管理人之聲請,應以裁定宣告破產終止。破產法第97條、第148條定有明文。依上開規定旨趣,除債務人之財產不敷清償破產財團之費用及財團之債務外,尚難認無宣告破產之實益。是以法院就破產之聲請,應依職權為必要之調查,倘債務人確係毫無財產可構成破產財團,或債務人之財產不敷清償破產財團之費用及財團債務,無從依破產程序清理其債務時,始得以無宣告破產之實益為由,裁定駁回聲請(最高法院96年度台抗字第581號裁定意旨參照),是債務人之財產如足敷清償破產財團費用及財團債務,不僅應宣告破產,且依破產法第148條之規定,亦不得裁定宣告破產終止。而依破產法第95、96條規定,財團費用應包括:㈠因破產財團之管理變價及分配所生之費用、㈡因破產債權人共同利益所需審判上之費用、㈢破產管理人之報酬、㈣破產人及其家屬之必要生活費及喪葬費;財團債務則包括:㈠破產管理人關於破產財團所為行為而生之債務、㈡破產管理人為破產財團請求履行雙務契約所生之債務,或因破產宣告後應履行雙務契約而生之債務、㈢為破產財團無因管理所生之債務、㈣因破產財團不當得利所生之債務。
三、經查:㈠聲請人主張目前有如附表二所示之資產(本院卷第287頁),惟查:
⒈附表二編號1、2所示之車輛價值合計為330,000元,業據聲請
人提出行車執照、車輛照片及鉅皇汽車所出具之估價單等件為憑,應認屬實。惟附表二編號2所示價值80,000元之車輛,已設定擔保債權總額為2,080,000元之動產抵押予合迪股份有限公司,此有全國動產擔保交易線上登記及公示查詢服務表在卷可稽,是附表二編號2所示之車輛經扣除上開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後,已無殘值,自不能計入破產財團。從而,扣除附表二編號2之車輛價值80,000元後,此部分得計入破產財團之數額應僅為250,000元(計算式:330,000元-80,000元=250,000元)。
⒉附表二編號3、4之存貨及其他動產部分,聲請人均已提出如
附表二之1及附表二之2證明文件欄位所示之訂購單據、報價單及估價單為釋明,且此部分之財產均無設定擔保物權,自得計入破產財團。
⒊附表二編號5之存款債權部分,聲請人固提出附表二證明文件
欄位所示之證據,釋明其確有222,787元之存款債權,然經本院分別函詢原告所主張尚有存款債權之之金融機構後,聲請人目前之存款債權加總後應僅有5,551元(函文頁碼及個別金融機構之存款餘額如附表二之3存款明細表所示),是聲請人主張超過此數額之部分,即不得列入破產財團。
⒋附表二編號6現金120,000元部分,則由聲請人之法定代理人陳智遠自承現由其保管中,應認此為聲請人之現存資產。
⒌綜上,聲請人目前現存資產應為1,646,344元(計算式:250,
000元+834,943元+435,850元+5,551元+120,000=1,646,344元)㈡聲請人主張目前所欠債務如附表一(本院卷第315至321頁)
所示,合計為54,275,187元,並提出附表一「證據出處」欄位所示之相關證據為憑。固不論附表一所示債務,其中積欠廠商貨款及民間債務之數額是否屬實,依財團法人聯合徵信中心綜合信用報告書所示,聲請人單就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貸款即高達15,008,000元,更遑論聲請人尚有多家銀行及金融機構之借貸債務,足見聲請人之負債已超過資產甚多,且聲請人目前停業中,此有財政部高雄國稅局113年11月8日財高國稅苓銷字第1133407059號函在卷可稽(本院卷第17至19頁),是聲請人確有資產不能清償債務之情,應認其具有宣告破產之原因。㈢次按稅捐之徵收,優先於普通債權;雇主有歇業、清算或宣
告破產之情事時,勞工之下列債權受償順序與第一順位抵押權、質權或留置權所擔保之債權相同,按其債權比例受清償;未獲清償部分,有最優先受清償之權:一、本於勞動契約所積欠之工資未滿六個月部分。二、雇主未依本法給付之退休金。三、雇主未依本法或勞工退休金條例給付之資遣費;對於破產財團之財產有優先權之債權,先於他債權而受清償,優先權之債權有同順位者,各按其債權額之比例而受清償,稅捐稽徵法第6條、勞動基準法第28條第1項、破產法第112條分別定有明文。又按破產管理人之報酬,由法院定之,破產法第84條定有明文。依往例多由承辦法官斟酌案情繁簡、破產管理人處理破產財團之財產難易、時間長短、分配是否適當等事項,參酌會計師公會或律師公會酬金標準斟酌核定之,約為50,000元至100,000元不等。經查,本件聲請人之資產價值至少尚餘1,646,344元,審酌聲請人資產多為換價便利之車輛、存貨、其他動產及金錢款項,而大多數債務均屬消費借貸、廠商貨款及不得優先受償之薪資等金錢債務,尚屬單純,是破產管理人處理破產財團相關事宜,應無顯著困難,法院核定破產管理人之報酬應不致超過100,000元。復衡諸聲請人目前所積欠之稅捐為2,334元、此有財政部高雄國稅局114年2月10日財高國稅苓服字第1142400584號函、高雄市稅捐稽徵處114年2月7日高市稽管字第1140053469號函(本院卷第121、131頁)可證,另積欠可優先受償之勞工薪資及退休金部分則為530,349元(即附表一編號63部分),此有勞動部勞工保險局114年2月6日保普墊字第11460011250號函、114年4月18日保普墊字第11460046380號函在卷可查(本院卷第303至311、323至325頁),合計僅為532,683元(計算式:2,334元+530,349元=532,683元)。又聲請人係法人而非自然人,若經宣告破產,在破產期間並無須考慮破產財團需支付破產人生活費及扶養費等問題,堪認聲請人現存資產尚足以支敷清償破產財團之費用,應具有破產之實益。
㈣從而,依現有證據資料,本件聲請人具有宣告破產之原因,
且具有破產之實益,聲請人聲請宣告破產,與法無違,應予准許。
四、再按破產管理人,應就會計師或其他適於管理該破產財團之人中選任之,破產法第83條第1項定有明文。經本院依社團法人高雄律師公會願任破產管理人之會員名冊,審酌余景登律師具律師資格,專長訴訟類型包含公司法及財經事項(本院卷第149頁),堪認余景登律師應具處理本件破產管理事務之能力;又經本院徵詢後,余景登律師亦表示願意擔任本件破產管理人(本院卷第331頁),爰依前開規定,選任其為破產管理人。
五、末按法院為破產宣告時,應選任破產管理人,並決定左列事項:一、申報債權之期間。但其期間,須在破產宣告之日起,15日以上,3個月以下。二、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期日。但其期日,須在破產宣告之日起1個月以內,破產法第64條固有明文。惟本院就破產事件之事務分配,係將破產之裁定與破產裁定確定後之破產程序分由民事庭與民事執行處法官辦理,未免將來案件移由民事執行處法官辦理時作業時程難以配合,爰將此申報債權期間與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期日交由執行處承辦法官決定,併此敘明。
六、本件聲請人之聲請為有理由,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28 日
民事第一庭法 官 趙 彬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裁判費新台幣1,500元。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28 日
書記官 洪王俞萍附表一:
編號 名稱 地址 發生原因 金額(新臺幣元) 證據出處 1 高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高雄市○○區○○○路000號 銀行借款 2,335,000 財團法人聯合徵信中心综合信用報告書(本院卷p.29-40) 2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臺北市○○區○○○路○段000號 銀行借款 1,000,000 3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臺北市○○區○○○路○段000號 銀行借款 5,858,000 4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臺北市○○區○○○路○段00號 銀行借款 2,777,000 5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臺北市○○區○○路000號 銀行借款 9,150,000 6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臺北市○○區○○○路○段000號 銀行借款 902,000 7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臺北市○○區○○○路000號 銀行借款 299,000 8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臺北市○○區○○路000號3樓 貸款 3,500,000 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司票字第14748號本票裁定(本院卷p.41-42) 聲請人尚有提供面額1,183,000元(發票日:114年1月5日)的客票作為擔保。 車貸 699,959 車牌號碼:0000-00 9 創鉅有限合夥 臺北市○○區○○路000號8樓 車貸 2,302,758 車牌號碼:000-0000 10 日盛台駿國際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臺北市○○區○○路00號7樓 貸款 4,032,000 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票字第4546號本票裁定(本院卷p.43-44) 左列債權金額受未扣除有回存之1,800,000元。 11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臺北市○○區○○路000號8樓至12樓 本票債務 1,361,526 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司票字第14694號本票裁定(本院卷p.45-46) 12 標準棧板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高雄市○○區○○里○○路0000號 廠商貨款 49,267 13 益弘華司有限公司 臺北市○○區○○街000巷00號 廠商貨款 463,618 14 三總自動控制有限公司 高雄市○○區○○路00000號 廠商貨款 63,103 15 海權機械有限公司 臺南市○○區○○路0000巷00號 廠商貨款 15,722 16 巽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南雄市○○區○○○街0巷0號 廠商貨款 113,740 17 進安有限公司 臺南市○○區○○○街000號 廠商貨款 27,087 18 亞太精鍍股份有限公司 高雄市○○區○○○○區○○○路00號 廠商貨款 69,550 19 彤駿企業有限公司 高雄市○○區○○里○○○路00號 廠商貨款 117,406 20 頂吉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雄市○○區○○里○○○○路00號 廠商貨款 23,669 21 豪塗扣科技有限公司 高雄市○○區○○街000巷0000號 廠商貨款 31,584 22 鴻昇螺絲有限公司 高雄市○○區○○路00巷0弄00號 廠商貨款 102,358 23 東騰螺絲有限公司 高雄市○○區○○○街00巷000號 廠商貨款 277,380 24 重盈陽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高雄市○○區○○路000巷00號 廠商貨款 10,470 25 智富機械有限公司 高雄市○○區○○路00號-1 廠商貨款 758,885 支票債務 1,000,000 26 禾鉅工業有限公司 高雄市路○區○○路00號1樓 廠商貨款 415,754 27 供宏科技有限公司 高雄市○鎮區○○路00號 廠商貨款 28,350 28 南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雄市○○○○○○區○○路00號 廠商貨款 243,381 29 和平貨運行 桃園市○○區○○路000巷0弄00號 廠商貨款 1,575 30 翔富企業社 高雄市○○區○○街00號1樓 廠商貨款 21,210 31 金昺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臺南市○○區○○路00號 廠商貨款 106,436 32 申成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嘉義縣○○市○○○○區○○路00號 廠商貨款 1,045,071 33 晉英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臺北市○○區○○街0000號2樓 廠商貨款 104,778 34 建中熱處理股份有限公司 高雄市○○區○○街0巷00號 廠商貨款 132,684 35 信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高雄市○○區○○路000巷00號 廠商貨款 71,248 36 力傑有限公司 高雄市○○區○○路000號 廠商貨款 160,981 37 大亞鐵寶股份有限公司 高雄市○○區○○路○段000號 廠商貨款 62,370 38 啟祐企業社 高雄市路○區○○路000巷00弄00號 廠商貨款 64,741 39 明瞭螺絲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高雄市○○區○○里○○路00號 廠商貨款 17,250 40 金昶螺絲有限公司 高雄市○○區○○○路0000號 廠商貨款 428,946 41 瑞映企業有限公司 高雄市○○區○○○路0000號 廠商貨款 1,002,998 42 昇暉實業社 高雄市路○區○○路00巷000號 廠商貨款 189,426 43 光志工廠 高雄市○○區○○路00號 廠商貨款 35,528 44 中勝科技有限公司 臺南市○○區○○○路0號 廠商貨款 108,785 45 佳盛五金有限公司 臺南市○○區○○里000號 廠商貨款 387,440 支票債務 9,908,008 46 洸碩企業有限公司 高雄市○○區○○路000巷00號 廠商貨款 50,108 47 皇家國際驗證有限公司 臺南市○區○○路000號1樓 廠商貨款 21,000 48 明雅企業社 高雄市路○區○○路000號 廠商貨款 3,927 49 成都紙器有限公司 高雄市○○區○○里○○0號 廠商貨款 83,648 50 松日堆高機企業社 高雄市○○區○○街00號1樓 廠商貨款 5,250 51 金儀股份有限公司 高雄市○○區○○路000號1樓 廠商貨款 9,000 52 新技科技企業社 臺南市○○區○○路0000巷00號2樓 廠商貨款 15,435 53 敦迪企業有限公司 高雄市○○區○○○路0號 廠商貨款 90,027 54 鵬獎企業有限公司 高雄市○○區○○路000號3樓 借貸 857,421 55 群創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臺南市○○區○○路000巷000號 借貸 278,803 56 葉文祥 高雄市○○區○○○路000號13樓1室 借貸 3,900,000 57 曼菲國際有限公司 高雄市○○區○○路000巷00號 借貸 650,000 58 侯季宏 高雄市○○區○○路00巷0號8樓 特休 8,775 59 王筱茹 高雄市○○區○○街00巷0號 特休 8,400 60 李秋香 高雄市○○區○○路000號 特休 3,617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資爭議調解紀錄(本院卷p.47-51) 61 蔡鴻玉 高雄市○○區○○街00號 特休 5,500 62 鄧麗英 高雄市○○區○○○路000巷0號10樓 特休 54,688 63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臺北市○○區○○○路0段0號 工資墊償 530,349 勞保局店常核准公文函(本院卷p.303-311、323-325) 總計 54,275,187附表二:
編號 財產名稱 數量 所在地 價值(新臺幣元) 證明文件 備註 1 貨車 (車牌號:0000-00,廠牌:中華、排氣量:2977立方公分、出廠年月:2010年6月) 1 高雄市○○區○○路000巷00號 250,000 聲證16至20:鉅皇汽車報價單、車輛照片、行車執照(本院卷p.173-180) 2 AUDI轎車(車牌號:0000-00,廠牌:AUDI、排氣量:1390立方公分、出廠年月:2011年5月 1 高雄市○○區○○路000巷00號 80,000 聲證14:設定擔保債權額208萬元之動產抵押給合迪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卷p.77-79) 3 存貨 見附表二之1:存貨明細表 834,943 聲證21至28:存貨照片、PURCHARE ORDER、採購單、承巧企業有限公司出具之廢鐵回收價格單(本院卷p.183-201) 4 其他動產 見附表二之2:其他動產明細 435,850 聲證29至聲證37:動產照片、廠商報價單、估價單(本院卷p.203-227) 5 存款 222,787 聲證38:存摺影本、網銀截圖(本院卷p.229-257) 6 現金 負責人保管 120,000 總計 1,943,580附表二之1:存貨明細表編號 品項 所在地 數量 單價 金額(新臺幣元) 證明文件 備註 1 黑鐵螺絲M4.2x10 高雄市○○區○○里○○路000○0號 1,000,000支 0.145元/支 145,000 PURCHARE ORDER(訂單號碼:BZ000000000)(聲證22,本院卷p.189) 訂購單記載元/M$145,M為1000支,即1000支145元,則每支單價為0.145元。 2 白鐵螺絲3/8x50 高雄市○○區○○里○○路000○0號 45,000支 9.72元/支 437,400 PURCHARE 0RDER(P0-B-0000000000)(聲證23,本院卷p.191) 訂購單記載PRICE:0.298元為每支價格,單位為美金,以訂購單顯示之訂購日期 2024/6/19台灣銀行現金賣出美金匯率32.625計算,換算台幣後每支單價9.72元。 3 黑鐵螺絲M3xl3 高雄市○○區○○里○○路000○0號 192,000支 0.373元/支 71,616 PURCHARE ORDER(訂單號碼:BZ000000000)(聲證24,本院卷p.193) 訂購單記載元/M$373,M為1000支,即1000支373元,則每支單價為0.373元。 4 黑鐵螺絲M4.2x10 高雄市○○區○○里○○路000○0號 480,000支 0.112元/支 53,760 PURCHARE ORDER(訂單號碼:BZ000000000)(聲證25,本院卷p.195) 訂購單記載元/M$112,M為1000支,即1000支112元,則每支單價為0.112元。 5 黑鐵螺絲M4.2x12 高雄市○○區○○里○○路000○0號 128,000支 0.175元/支 22,400 PURCHARE ORDER(訂箪號碼:BZ000000000)(聲證26,本院卷p.197) 訂購單記載元/M$175,M為1000支,即1000支175元,則每支單價為0.175元。 6 套管 高雄市○○區○○里○○路000○0號 11250支 4.95元/支 55,688 採購單(採購單號:Z00000000000)(聲證27,本院卷p.199) 採購單記載箪價4950/1000PCS,即1000支4950元,則每支單價為4.95元。 7 低碳線材 高雄市○○區○○里○○路000○0號 1289公斤 30元/公斤 11,085 承巧企業有限公司出具之廢鐵回收價格單(聲證28,本院卷p.201) 8 中碳線材 高雄市○○區○○里○○路000○0號 2329公斤 40元/公斤 20,029 9 合金鋼碳線材 高雄市○○區○○里○○路000○0號 2089公斤 46元/公斤 17,965 合計 834,943附表二之2:其他動產明細編號 財產名稱 數量 所在地 價值(新臺幣元) 證明文件 備註 1 分檢機 2 高雄市○○區○○里○○路000○0號 30,000 振鎰實業行出具之客戶報價單(聲證30,本院卷p.213) 1台單價15,000元,2台30,000元 2 天車設備 2 高雄市○○區○○里○○路000○0號 40,400 順億機械企業社出具之估價單(聲證31,本院卷p.215) 3 裹膜機 1 高雄市○○區○○里○○路000○0號 20,000 倍得利企業有限公司(皇崑企業有限公司)出具之機器估價單(聲證32,本院卷p.217) 4 倒料機 1 高雄市○○區○○里○○路000○0號 10,000 振鎰實業行出具之客戶報價單(同聲證30,本院卷p.213) 5 送料機(輸送機) 1 高雄市○○區○○里○○路000○0號 5,000 振鎰實業行出具之客戶報價單(同聲證30,本院卷p.213) 6 中古分檢機 1 高雄市○○區○○里○○路000○0號 15,000 振鎰實業行出具之客戶報價單(同聲證30,本院卷p.213) 1台單價15000 7 螺絲塑鋼平華司阻立專用機 1 置於:金昶螺絲有限公司 (地址:高雄市○○區○○○路00○0號) 略 無 因置於債權人金昶螺絲有限公司處,故無法找廠商估價。 8 傳真機 1 高雄市○○區○○里○○路000○0號 2,500 元寧企業社出具之估價單(聲證33,本院卷p.219) 9 冷氣機 1 高雄市○○區○○里○○路000○0號 0 無 已報廢廠商不估價 10 冷氣機 1 高雄市○○區○○里○○路000○0號 0 無 已報廢廠商不估價 11 冷氣機 4 高雄市○○區○○里○○路000○0號 5,200 啟兆冷凍空調企業行出具之估價單(聲證34,本院卷p.221) 原列5台,其中1台已報廢廠商不估價。估價單所列4台價格為7000、1000、1000、1200,總計10200元,拆冷氣工資其中1台2000元,剩餘3台每台1000元,總計5000元,冷氣價值10200-拆冷氣工資5000=5200 12 空調設備 1 高雄市○○區○○里○○路000○0號 13,000 啟兆冷凍空調企業行出具之估價單(同聲證34,本院卷p.221) 報價單金額為15000元,惟尚有拆冷氣工資,每台2000元,00000-0000=13000 13 投影機 1 高雄市○○區○○里○○路000○0號 85,000 飛旭儀器有限公司出具之報價單(聲證35,本院卷p.223) 14 螺絲桶 50 高雄市○○區○○里○○路000○0號 41,250 元丞各類焊接企業社出具之估價單(聲證36,本院卷p.225) 報價單所載每只單價825元,825*50=41250 15 堆高機 1 高雄市○○區○○里○○路000○0號 80,000 鈦福春實業社出具之報價單(聲證37,本院卷p.227) 16 螺絲桶 50 高雄市○○區○○里○○路000○0號 41,250 元丞各類焊接企業社出具之估價單(同聲證36,本院卷p.225) 報價單所載每只單價825元,825*50=41250 17 空調設備 1 高雄市○○區○○里○○路000○0號 6,000 啟兆冷凍空調企業行出去之估價單(同聲證34,本院卷p.221) 報價單金額為8000元,惟尚有拆冷氣工資,每台2000元,0000-0000=6000 18 船型桶 50 高雄市○○區○○里○○路000○0號 41,250 元丞各類焊接企業社出具之估價單(同聲證36,本院卷p.225) 報價單所載每只單價825元,825*50=41250 總計 435,850附表二之3:存款明細表編號 銀行名稱 帳號 金額(新臺幣元) 證明文件 1 玉山銀行岡山分行 0000000000000 16 (本院卷p.153-155) 2 第一銀行岡山分行 00000000000 21 (本院卷p.127) 3 第一銀行岡山分行 00000000000 0 備償帳戶(本院卷p.127) 4 華南銀行岡山分行 000000000000 0 (本院卷p.259) 5 高雄銀行市府分行 000000000000 0 (本院卷p.129) 7 合作金庫新興分行 0000000000000 0 (本院卷p.139) 10 永豐銀行岡山分行 00000000000000 137 (本院卷p.145) 11 彰化銀行博愛分行 00000000000000 2,368 (本院卷p.123) 12 台灣銀行岡山分行 00000000000 0 (本院卷p.125) 13 國泰世華岡山分行 000000000000 0 (本院卷p.141-143) 14 新光銀行岡山分行 0000000000000 649 (本院卷p.135-137) 15 新光銀行岡山分行 0000000000000 45 (本院卷p.135-137) 16 台北富邦高雄分行 000000000000 2,315 (本院卷p.269) 17 中國信託東高雄分行 000000000000 0 (本院卷p.271) 合計 5,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