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簡上字第13號上 訴 人 賴麗華被 上訴 人 王建智訴訟代理人 陳贈吉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14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韓靜宜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14 日 書 記 官 陳冠廷裁判案由:損害賠償(交通)裁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5-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