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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4 年抗字第 208 號民事裁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抗字第208號抗 告 人 謝喬晞相 對 人 郭東和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抗告人對本院於民國114 年9月8 日所為114 年度司票字第9244號民事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原裁定廢棄。

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內載憑票給付如附表所示票面金額及如附表所示利息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准予強制執行。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伍佰元及抗告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伍佰元均由相對人負擔,相對人並應自本裁定確定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加給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理 由

一、聲請及抗告意旨略以:抗告人執有相對人簽發如附表所示、未載到期日並免除作成拒絕證書之本票乙紙(下稱系爭本票),屆期後經抗告人提示,未獲付款,乃聲請准予系爭本票強制執行,詎原審以抗告人未為票據之現實提示為由,裁定駁回抗告人之聲請,惟抗告人已於民國113 年10月18日對相對人提示系爭本票,嗣亦有抗告人之配偶與相對人之對話可證,足見相對人已見過系爭本票正本,原審裁定實有違誤,爰依法提起本件抗告,請求廢棄原裁定,並裁定系爭本票准予強制執行等語。

二、按執票人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票據法第123 條定有明文。又本票執票人依票據法第123 條規定,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聲請法院裁定對發票人之財產強制執行,係屬非訟事件,此項聲請及抗告法院之裁定,僅須審查本票形式上要件是否具備為已足,如發票人就票據債務之存否有實體爭執,則應依訴訟程序另謀解決(最高法院56年台抗字第714 號、57年台抗字第76號裁判要旨足資參照)。次按是否提示本票乃關係執票人得否行使追索權,係屬實體問題,應由發票人另行提起訴訟,以資解決(最高法院93年度台抗字第83號裁定意旨參照),本票如已載明免除作成拒絕證書,執票人聲請裁定准予強制執行,即毋庸提出已為付款提示之證據,發票人如主張執票人未為提示,依票據法第124 條準用同法第95條但書之規定,應由其負舉證之責(最高法院94年度台抗字第1057號裁定意旨參照)。再按執票人向本票債務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要求左列金額:一、被拒絕承兌或付款之本票金額,如有約定利息者,其利息。二、自到期日起如無約定利率者,依年利六釐計算之利息,票據法第124 條準用第97條第1 項第1 款、第

2 款分別亦有明文。

三、經查:㈠抗告人主張其執有相對人所簽發之系爭本票,經提示未獲付

款,依票據法第123 條規定,聲請准予強制執行等情,業據抗告人提出與其所述相符之系爭本票為證(抗告人於115 年

1 月19日有再行提出系爭本票到院)。而觀之抗告人提出之系爭本票,業已具備票據法第120 條規定之應記載事項,係屬有效,相對人亦為形式上之發票名義人,又系爭本票未記載到期日,依票據法第120 條第2 項規定,視為見票即付,復依票據法第124 條準用同法第66條第1 項規定,見票即付之本票以提示日為到期日,抗告人復已陳明其係於113 年10月18日現實提示付款,系爭本票票面亦載明「免除作成拒絕證書」,則依票據法第124 條準用同法第94條第1 、2 項規定,抗告人本即可不作成拒絕證書逕行使追索權,是抗告人聲請裁定系爭本票准予強制執行,核與前揭票據法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㈡原審裁定雖以依抗告人聲請狀所示,抗告人係以傳訊息通知

之方式向相對人提示,是抗告人未現實提示系爭本票為由裁定駁回抗告人之聲請。然而,觀諸抗告人於原審之聲請狀,抗告人並未陳稱其係以傳訊息通知之方式向相對人提示系爭本票,其聲證2 所要表示者,乃其未獲清償之事實,此由抗告人於於原審提出之對話紀錄內容,均係在催促相對人給付款項,而未提及提示系爭本票乙事即可知悉;況且,抗告人於抗告後亦提出其與相對人間其他對話紀錄內容,由該對話紀錄可知相對人對於抗告人表示相對人業已看過系爭本票正本乙節並未表示異議或反駁,足徵抗告人並未僅止於以訊息方式提示系爭本票甚明;如相對人主張抗告人未為提示,揆諸前揭說明,自應由相對人就抗告人未為提示乙事負舉證之責,而非由抗告人提出已為付款提示之證據。

四、綜上所述,原審未及審酌上情,裁定駁回抗告人之聲請,容有未洽。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不當,求予廢棄,為有理由,爰由本院廢棄原裁定,並裁定如主文第2 項所示。

五、據上論結,本件抗告為有理由,爰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26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王宗羿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26 日

書記官 陳仙宜附表(日期均指民國,金額指新臺幣) 發票人 發票日 票面金額 票據號碼 利息起算日 郭東和 113 年10月18日 910,125元 567326 113 年10月18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裁判日期:2026-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