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上更(二)字第一一О號 上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甲○○右上訴人因被告貪汚案件,不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十七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六 月 二十九 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六 月 三十 日裁判案由:貪污治罪條例等裁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裁判日期:2004-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