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99 年上易字第 286 號民事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99年度上易字第286號上 訴 人 陳泰木訴訟代理人 林弘明律師被 上訴 人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台灣南區辦事處法定代理人 李政宗訴訟代理人 何旭苓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使用土地補償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11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徐文祥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11 日

書 記 官 梁雅華

裁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裁判日期:2011-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