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勞上易字第75號上 訴 人 盧聖偉訴訟代理人 周利皇律師附帶上訴人 東順交通運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黃怡綾訴訟代理人 黃金龍律師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職業災害補償金事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12 日 民事勞動法庭 法 官 郭慧珊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12 日 書記官 李采芹裁判案由:給付職業災害補償金裁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裁判日期:2021-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