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保險上字第2號上 訴 人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許澎訴訟代理人 黃仕仰
林材勇律師被上訴人 阿里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梁家源訴訟代理人 謝念錦上列當事人間確認保單價值準備金債權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17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郭宜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17 日
書記官 呂姿儀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保險上字第2號上 訴 人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許澎訴訟代理人 黃仕仰
林材勇律師被上訴人 阿里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梁家源訴訟代理人 謝念錦上列當事人間確認保單價值準備金債權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17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郭宜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17 日
書記官 呂姿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