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上易字第76號上 訴 人 陳正雄被上訴人 陳佳寬訴訟代理人 何宗翰律師 王治華律師上列當事人間確認租賃契約無效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16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郭宜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16 日 書記官 呂姿儀裁判案由:確認租賃契約無效等裁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裁判日期:2021-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