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12年度重上字第83號上 訴 人 呂瓊玉訴訟代理人 陳樹村律師 楊佳琪律師被上訴人 齊步建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世鎬訴訟代理人 李琮傑 張洛洋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買賣關係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8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黃悅璇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8 日 書記官 黃楠婷裁判案由:確認買賣關係存在等裁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裁判日期:2023-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