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13年度上易字第211號上 訴 人 漢昌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兼 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林信昌被 上訴人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林鴻聯訴訟代理人 郭雅慧 黃靜茹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出資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6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周佳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6 日 書記官 蔡佳君裁判案由:確認出資額存在裁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裁判日期:2024-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