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13年度上字第181號上 訴 人 妙通寺法定代理人 郭美君訴訟代理人 周振宇律師被上訴人 王家杰即王家杰建築師事務所訴訟代理人 曾劍虹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委任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6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宛榆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6 日 書記官 陳建瑜裁判案由:返還委任報酬裁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裁判日期:2026-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