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13年度勞上易字第5號上 訴 人 台灣士瑞克保全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詹洸訴訟代理人 劉建鑫 施承典律師被 上訴人 陳彥宏訴訟代理人 謝明佐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獎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2 日 勞動法庭 法 官 周佳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2 日 書記官 蔡佳君裁判案由:給付獎金等裁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裁判日期:2024-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