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上字第253號上 訴 人 王秋智訴訟代理人 葛光輝律師 馬思評律師被上訴人 王嘉伶(即陳葉榮妹之承受訴訟人)訴訟代理人 呂坤宗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抵押權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24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郭宜芳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24 日 書記官 吳新貞裁判案由:確認抵押權不存在等裁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裁判日期:2026-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