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14年度勞上易字第16號上 訴 人 高雄市岡山區農會法定代理人 徐昆煌訴訟代理人 呂郁斌律師被 上訴 人 林英博訴訟代理人 黃如流律師 黃宥維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退休金差額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19 日 勞動法庭 法 官 楊淑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19 日 書記官 李佳旻裁判案由:給付退休金差額裁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裁判日期:2026-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