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114年度勞上字第13號上 訴 人 一銀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李源鐘訴訟代理人 邱靖棠律師 程居威律師李柏毅律師被 上訴 人 方慶全訴訟代理人 黃淑芬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調職處分無效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23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楊淑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23 日 書記官 李佳旻裁判案由:確認調職處分無效等裁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裁判日期:2025-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