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二庭112年度簡字第112號原 告 台得國際人力開發有限公司代 表 人 顏陳美雲輔 佐 人 顏浩任被 告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代 表 人 周登春訴訟代理人 許玉瑋
何慧容上列當事人間就業服務法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13年6月5日言詞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28 日
法 官 李明鴻以上正本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 日
書記官 吳 天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二庭112年度簡字第112號原 告 台得國際人力開發有限公司代 表 人 顏陳美雲輔 佐 人 顏浩任被 告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代 表 人 周登春訴訟代理人 許玉瑋
何慧容上列當事人間就業服務法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13年6月5日言詞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28 日
法 官 李明鴻以上正本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 日
書記官 吳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