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一庭113年度監簡字第34號原 告 吳榮林訴訟代理人 陳冠州律師被 告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代 表 人 邱泰民訴訟代理人 劉智遠
曾哲偉蕭任程上列當事人間因監獄行刑法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14年8月27日言詞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114年10月29日15時1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23 日
法 官 李明鴻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23 日
書記官 凃明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