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二庭113年度地訴更一字第2號原 告 有限責任臺東縣第一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代 表 人 張千千被 告 臺東縣政府代 表 人 饒慶鈴訴訟代理人 莊順丞上列當事人間勞動基準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再開準備程序,並由受命法官行準備程序,調查證據並試行和解或調解。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27 日
審判長法 官 吳文婷
法 官 顏珮珊法 官 李明鴻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27 日
書記官 凃明鵑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二庭113年度地訴更一字第2號原 告 有限責任臺東縣第一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代 表 人 張千千被 告 臺東縣政府代 表 人 饒慶鈴訴訟代理人 莊順丞上列當事人間勞動基準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再開準備程序,並由受命法官行準備程序,調查證據並試行和解或調解。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27 日
審判長法 官 吳文婷
法 官 顏珮珊法 官 李明鴻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27 日
書記官 凃明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