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一庭113年度地訴字第13號原 告 林泓利 住福建省金門縣○○鎮○○○路○○段
陳詩偉被 告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代 表 人 劉芳祝訴訟代理人 黃珮菁
劉彥政上列當事人間私運貨物出口事件,原告2人不服財政部中華民國112年12月25日台財法字第11213946410、00000000000號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再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23 日
審判長法 官 邱美英
法 官 謝琬萍法 官 蔡牧玨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23 日
書記官 駱映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