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一庭 113年度地訴字第65號原 告 戴金宗 住○○市○○區○○0街00巷0號被 告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代 表 人 高閔琳訴訟代理人 黃健源 李孟學曾瑋悅上列當事人間因違反發展觀光條例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21 日 法 官 謝琬萍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21 日 書記官 林秀泙裁判案由:違反發展觀光條例裁判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判日期:2025-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