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一庭
113年度地訴字第80號原 告 黃春心訴訟代理人 蔡宜呈律師
李鳳翔律師被 告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會代 表 人 陳松吉訴訟代理人 黃韵嘉上列當事人間因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10 日
法 官 謝琬萍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10 日
書記官 林秀泙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一庭
113年度地訴字第80號原 告 黃春心訴訟代理人 蔡宜呈律師
李鳳翔律師被 告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會代 表 人 陳松吉訴訟代理人 黃韵嘉上列當事人間因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10 日
法 官 謝琬萍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10 日
書記官 林秀泙